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二、抚养费的支付期限是多久?1、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2、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综上所述,双方决定协议离婚的,应该签署一份离婚协议书,里面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规定,要写清给付期限、金额、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书后,就应该按照规定执行,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或者今后因为抚养费闹出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等法律手段解决。
  
  
  
总结:一、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一、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会判缓刑嘛?
      一、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会判缓刑嘛?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可能会被会判缓刑,交通事故虽然频发,但大多是意外,如果驾驶者是无意的,肇事后又勇于承担责任,法律自然会酌情处理,但事故造成了人身......


·立案前 取保候审还是立案之后进行取保候审?
      立案前取保候审还是立案之后进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相信我们都了解这是一种强制措施,在刑法中规定了五种强制措施,另外四种分别是拘留,拘传,监视居住以及逮捕,取保候审是可以由嫌疑人的家......


·2023车辆报废年限新规定有哪些?
      车辆报废年限新规定有哪些?车辆报废年限最新规定:取消了对非营运轿车行驶年限的规定,同时将私家车报废行驶里程限制为60万公里。6年内免检,6-15年每年检一次,15年以上每年检两次,只要年检能......


·民法典29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29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一直我国长期以来努力的方向,对于未成年的保护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未来。因此很多法律对未成年有特殊的照顾,在民法中就有规定关于......


·一、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怎么分?
      一、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怎么分?1、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金一般不需要进行分配,对于交通事故赔偿金,本来原则上就是必须胜诉方原告人本人直接领取赔偿款,除非经过有效的书面委托,否则正常程序下......


·能怎么判定医疗事故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1、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3、医务人......


一、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