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涉嫌酒驾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酒驾肇事逃逸,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并受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我国的相关法律对这类交通驾驶员的管理一直都比较严格,相关的驾驶员在发生这类案件时,我国的相关法律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我国的交通法律还会对这类人员的驾驶证件予以吊销,终身不得重新考取这类驾驶证件。
  
  
  
总结:酒驾肇事逃逸,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并受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商标转让流程规定有哪些
      商标转让流程规定有哪些?一、商标转让的基本流程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


·补充侦查换押期限规定是什么?
      补充侦查换押期限规定是什么?补充侦查换押期限规定是一个月的时间,退回补充侦查换押期限是: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


·行政诉讼证据种类的?
      行政诉讼证据种类的有哪些一、行政诉讼证据种类的有哪些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2、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久?众所周知,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我国公民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是这个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永久的,它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所谓的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


·诉讼时效中断是由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是由有哪些1、提起诉讼。起诉的性质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保护。基于这一性质,应对提起诉讼作扩张解释,使其不仅包括权利人向法院起诉的行为,而且包括权利人具有同样性质的其他行为,......


·在实际生活中
      在实际生活中,离婚案件的发生频率还是较高的,因为传统观念的转变,从而使人们对于婚姻有了新的看法。对于离婚问题,解决的方式只有俩种,一种是较为容易的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通过法律途经的......


涉嫌酒驾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