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诈骗金额是怎么要求的

  诈骗金额是怎么要求的
  
  一、诈骗金额是怎么要求的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二、诈骗罪会判几年
  
  诈骗罪量刑标准:
  
  1、有下列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刑法》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2、有下列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有下列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退赃或退赔的;
  
  (2)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3)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诈骗行为侵犯的也是他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当然这与抢夺行为、盗窃行为也有很大的不同。一般诈骗是采取虚构事实、编造谎言的方式,让对方心甘情愿的交付自己的财物。不过这样的行为也是很恶劣的,而在我国也规定有诈骗罪,不过要根据具体的数额才能确定是否构成此罪。
  
  
总结:诈骗金额是怎么要求的一、诈骗金额是怎么要求的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为促进南京商业发展
      为促进南京商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南京店铺出租屋管理,南京市出台了店铺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出租协议双方要签订租赁合同,上报备案。当事人应出具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有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有什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


·一、孩子6个月离婚抚养权归谁?
      一、孩子6个月离婚抚养权归谁?孩子六个月,离婚时,无特殊情形,孩子抚养权归母亲一方的可能性更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中的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


·当下比较流行的术语要属共享了,很多人都觉得有些东西偶尔会用,
      当下比较流行的术语要属共享了,很多人都觉得有些东西偶尔会用,但是买了的话又比较的浪费,这个时候就产生了租赁的问题,可以说现在不管是什么样的东西都是可以进行租赁的,而彩色复印机也同样......


·生产假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产假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生产假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


·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如果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双方协商约定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而男方则每个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的话,这样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是认定为有效的。但要是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的话,此时应该怎......


诈骗金额是怎么要求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