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百四十四条 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二百四十五条 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第二百四十六条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五)高级人民法院。上述中级人民法院的区域管辖范围由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第二条 对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所作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其第二审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我国相关的涉外案件的管辖权,根据案件的不同应不同的进行区分。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涉外的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在签署地进行相应的诉讼办理,如民事案件在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对方应诉的情况下,则可由相应的法院进行管辖,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工作。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结婚后发现被骗婚了应该怎么办
结婚后发现被骗婚了应该怎么办?被人骗婚了应该到公安机关报案,骗婚属于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度、拘役或者管制,并......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
·2023年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规定有什么?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规定有什么?家庭是社会最小的单位,婚姻也就成为您的焦点。国家对此推出了专门的婚姻法来解决在婚姻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的内容也在不断的变化调整。......
·滥伐林木罪犯罪类型是什么?
森林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财富,是极其宝贵的资源,需要您来共同保护。滥伐林木罪,侵犯了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规定,任何人都不能滥伐、盗伐林木,否则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滥伐林木罪犯罪类型是......
·著作权保护的法定措施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法定措施有哪些?一、著作权保护的法定措施有哪些?1、政府方面的保护:国家需要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要取缔关闭从事侵权活动的非法网站,这样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击盗版和盗著作......
·2023年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
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是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