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职醉驾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公职醉驾会受到什么处罚?
公职人员可开除,醉驾被处以刑罚的人也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如果已经是公职人员,将面临开除公职。如果是单位职工,用人单位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在办理出国签证、留学等事宜时也会遭遇麻烦。一些国家对于有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往往会拒签。《刑法修正案(八)》其中明确规定醉酒驾驶将被定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只要是醉酒驾车,一经查实,不再仅仅是拘留、罚款、扣分,而要承担刑事责任。驾驶员要被当做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接受人民法院的审判,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而对于公务人员来说,醉驾的后果将是被开除公职。
二、开放性小区内的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属于行政犯,如果没有特别需要扩张或者限制解释的理由,对概念性法律术语的规定应当与其所依附的行政法规保持一致。小区是居民聚居的生活场所,居住的人数众多,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小区的规模越来越大,小区内车辆通行的路段往往也是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在小区内醉驾对公共安全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如果在《道交法》规定之外,另以“是否作为公共路段穿行”作为认定道路的标准,将不利于保障小区内生活的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故对小区道路的认定应当与《道交法》的规定精神保持一致,以是否“允许社会车辆通行”作为判断标准。
无论单位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采取的管理方式是收费还是免费、车辆进出是否需要登记,只要允许不特定的社会车辆自由通行,就属于道路。
综上所述,醉驾的一方会被司法机关追究刑责,面临是可能是六个月以下拘役,这是刑事案件。根据公务员管理条例规定,公职人员被判刑的,单位要开除公职,并且在以后的公务员考试中都会受影响,起码政审这一关就比较难过。如果是普通职工,醉驾的话也可能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总结:一、公职醉驾会受到什么处罚?公职人员可开除,醉驾被处以刑罚的人也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如果已经是公职人员,将面临开除公职。如果是单位职工,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什么意思?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什么意思?一、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什么意思?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指国际上为了解决按照一个国家的国内法取得的专利、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保护,......
·怎样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具体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在订立的时候,具体的要求不同。那么实践中,当事人该怎样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跟随我们一起......
·在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判离婚
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最终的目的自然是想要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但很多时候却是天不遂人愿,可能法院是不会准予离婚。于是对于起诉的一方而言,就想要知道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
·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
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
·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许多人想要知道关于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以潍坊市国土资源局......
一、公职醉驾会受到什么处罚?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