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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在哪申请重新鉴定

  若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果不服的话,那么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进行重新鉴定,而此时司法鉴定在哪申请重新鉴定呢?其实就与之前确定第一次司法鉴定的机构是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司法鉴定在哪申请重新鉴定
  对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机构,法律中没有作出特殊的要求,但具体鉴定的机构也是要满足一般对司法鉴定机构的规定,否则的话就不具有鉴定资格。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还是会向之前作出鉴定的机构申请进行再次鉴定。
  二、司法鉴定可以重新鉴定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上述重新鉴定的事由实际上更多的是用在“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申请再次鉴定的过程中,也是法院可以同意再次鉴定,接受鉴定申请的法律依据。如果仅仅是对鉴定结论不满意,是不能够作为重新申请鉴定的理由的。鉴定规则给出了我们可以提出的“法定理由”。为了保障再次鉴定的鉴定效力,鉴定规则规定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对于涉及重大案件或者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的鉴定事项,根据司法机关的委托或者经其同意,司法鉴定主管部门或者司法鉴定行业组织可以组织多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从司法鉴定实践看,由于鉴定机构在接受鉴定申请时,已经对鉴定事项进行了审查,很少出现由于案件复杂、疑难而组织多个机构鉴定的情况。在人身伤害鉴定过程中,需要实践以上程序,才能完成合法的鉴定结果。分析了上文之后,我们了解到其实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机构多数情况下都是与之前作出鉴定的机构是同一家,当然要是当事人不放心的话,也是可以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的。但需要注意,法律中规定了哪些情况下才可以申请进行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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