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性质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承包性质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发包方将工程(业务)发包给自然人的行为违法,不符合国家关于发包的规定,自然人不具有承包工程(业务)的主体资质,也就是说,法律上并不认可这样的承包关系。对于个人承包经营者招用劳动者进行劳动的,可以理解为他作为发包方的一个管理人员,对劳动者行驶着从招用到具体用工以及发放劳动报酬方面的管理权,仅代表发包方行使而已,类似于一个单位的主管或部门经理的角色,这样就能理顺发包方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妥善处理个人承包引起的工伤保险赔偿纠纷。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予以赔偿,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关于个人承包与工伤认定的规定,首先,如果发包方将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资格的个人,由发包方承担用工责任,其次,个人承包者违规聘用施工工人出现工伤事故的,由于受伤工人无法参加工伤保险,因此,由发包方和个人承包者按工伤险的标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社保局不受理工伤认定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人社局,请求法院撤销其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综上所述,工程建设中,发承包情况很普遍,在承办单位发生工伤的,职工可以按照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只要能够证实双方之间存在承揽关系或者雇佣关系,承包单位就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果社保局不予受理,职工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
总结:一、承包性质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发包方将工程(业务)发包给自然人的行为违法,不符合国家关于发包的规定,自然人不具有承包工程(业务)的主体资质,也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被非法集资骗追回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关于非法集资被骗的问题,现在很多人都知道非法集资问题都是比较敏感的,关于非法集资被骗之后怎么办的问题,我们谈了下自己的看法,关于被非法集资骗追回的相关规定有哪些的这一问题,我们为您......
·民事诉讼中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况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中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况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中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况是怎样的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一、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有什么?
一、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有什么?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
·劳动仲裁期间有工资吗
劳动仲裁期间有工资吗一、劳动仲裁期间有工资吗仲裁期间要不要支付员工工资,关键看几个条件:一是看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二是看员工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如果两个都有,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
·现代社会
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注重健康问题。为了更好的生出优质的下一代,男女双方会去体检。早在之前的法律规定中,也是强制要求婚前体检的。但是很多人会有疑问,在登记结婚之前是一定要先进行体检吗......
·承兑委托收款证明如何书写?
承兑委托收款证明如何书写?一、委托收款是什么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由收款人选用。前者是以邮寄方式由收款人开户银行向......
一、承包性质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