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

  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有许多值得您注意的地方。从法律中的定义来看,婚前财产通常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中的一方就已经拥有全部所有权的财产。另外也要注意,这些财产不因结婚而改变其权属。即使夫妻已经结婚了几十年,但一开始就属于婚前财产的,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这点各位其实不用太担心。界定婚前财产首先,对于这部分财产的归属其实允许当事人约定。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对其所有形式和所有部分进行协商。也就是说双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提前将婚前财产的部分确定下来,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这也是日后认证的证据。此时是否办理公证,法律中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如果当事人觉得有必要或者涉及到的婚前财产比较多、价值大的话,最好在签订了协议之后办理公证手续。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就应当特别注意财产取得的时间。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时间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十分重要。领取结婚证的时间是分水岭,婚前取得的财产,当然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后的就不一定了,除非有约定。毕竟在结婚之后,可能一方父母会赠与财产,若此时明确说明只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话,那虽然财产赠与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实际也是会按照一方个人财产来处理的。另外,婚前财产也并不能因为结婚时间的存续和延长就变成婚后共同财产,所以这个时间特别重要。最后,婚前财产包括的范围很广泛,不动产和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都包含其中。例如个人在婚前就拥有的工资、奖金、股权、房子等,只要是婚前取得的,或者是经过约定是归夫妻一方所有的,统统都是婚前财产。
  
  
  
总结: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有许多值得您注意的地方。从法律中的定义来看,婚前财产通常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中的一方就已经拥有全部所有权的财产。另外也要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交通事故该如何定损呢
      交通事故该如何定损呢除了事故双方认可保险公司定损的情况以外:一是应该以具有评估资质认定的专业单位,确定的实际损失价格为准;二是应该以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损失价格为准。对交通事故......


·强迫他人吸毒怎么判刑处罚
      强迫他人吸毒怎么判刑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三种情形从重处罚:(1)强迫未成年......


·协议离婚如何办理,要多长时间
      协议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很多夫妻会首先选择的。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之间必须就财产、子女、债务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那究竟协议离婚如......


·离婚协议书是要自己写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民政局也有提供范本,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用工单位能否辞退工伤员工
      按现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辞退伤残职工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工伤员工退休后待遇吗?
      一、工伤员工退休后待遇吗?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


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