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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要求
  
  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三、市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2000万元以上。
  
  四、集团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受理审核时限: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1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五、注册成立企业集团程序:
  
  设立企业集团,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全国集团公司是我国经济市场中比较特殊的一类公司,我国对这类公司的成立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相关的公司和子公司、注册资本和相关的要求,都要符合我国的相关规定,才能够合法的成立,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中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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