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单方提出离婚协议书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单方提出离婚协议书内容是怎么样的?
  
  
  离婚诉状写作应包含的一般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离婚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书。离婚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离婚诉讼管辖等内容。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了离婚诉状写作应包含的一般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诉讼目的确定诉讼请求的范围。诉讼请求体现了起诉人的诉讼目的,根据“不告不理”的司法原则,法院审理案件必须在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内进行。如当事人没有起诉离婚法院就绝不能判决离婚,当事人没有起诉赔偿法院就不能判决赔偿,当事人起诉要求赔偿5万法院就绝不能支持10万。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离婚诉状诉讼请求的范围不当,将直接损害原告自身利益。
  
  
  离婚诉状诉讼请求必须在法律保障的范围内提出。当事人请求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法院不予支持。如当事人起诉分居,针对这样的请求因没有法律依据,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再如当事人要求离婚过错赔偿50万,这样的赔偿数额明显过高,如果法院不予支持将无辜多支付很多诉讼费。
  
  
  根据事实证据提出诉讼请求。当事人起诉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归根结蒂要落实在证据的有效性上。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相关事实,那么诉讼请求就无法得到支持,反而还有承担多付诉讼费的风险。因此,合理确定诉讼请求的范围,是避免风险赢得诉讼的关键。
  
  
  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是对所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解释和说明,离婚诉状“诉讼请求”的提出应当建立在“事实与理由”基础之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由此可见,当事人在离婚诉状中所陈述的“事实与理由”必须满足以下几点:
  
  
  其一、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是客观发生的、真实的事实;
  
  
  其二、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拥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
  
  
  其三、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满足离婚诉状“诉讼请求”的事实要求。
  
  
  最后,提醒写离婚起诉书诉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任何一个诉讼案件都绝不可能让法律和道德完全站在原告一边,为此,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中的客观事实必定包含对原告有利的事实,也同时包含不利的事实。当事人在书写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时必须对不利事实加以注意,因为一旦书写在离婚诉状上,将根据“自认规则”不能反悔,开庭审理时,这就等于“自己打了自己嘴巴”。
  
  
  2、最好不用离婚诉状格式模版书写。网络上或法院提供的离婚诉状格式模版是“通用的”、“万能的”,可现实生活中任何一个离婚诉讼所依据的事实及所留存的证据都不可能完全一样。此时如果当事人对离婚诉状不加以重视,没有把自身案件的“个性化”体现出来,那么将很难说服法官支持离婚诉状上的诉讼请求。
  
  
  单方离婚是不成立的,离婚是双方实施的行为,如果一方想要离婚,一方不想离的,那么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起诉到自己户籍所在地法院,另一方没有正当理由是要出庭进行案件的审理的。离婚出现纠纷,是可以通过法院来处理的。
  
  
  
  
总结:一、单方提出离婚协议书内容是怎么样的?离婚诉状写作应包含的一般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文物司法鉴定的鉴定范围
      文物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文化遗产,同时也做为商品在市场里流通。如此一来就会出现,法律的纠纷,那么就将需要文物司法鉴定机构来对文物进行鉴定,以此为诉讼提供专业意见,可见文物司法鉴定的重要......


·工程质量包括什么具体内容?
      工程质量包括什么具体内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最后的使用者,最关心的无非是工程的质量问题。可以说质量的好坏决定这一个工程的成败,如果因为最后工程质量验收的不合格,......


·行政诉讼是否可以调解?
      行政诉讼是否可以调解?工商局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市场中经营的商户做出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执照或者勒令停业整顿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出复议,或者到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吸毒可以保释吗 吸毒能否取保候审
      不可否认,毒品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并且还很容易让人上瘾。因而生活中一方面是需要提高自己的警惕性,不要去碰毒品。另一方面要是已经沾染上了毒品的话,也要想办法尽快的解除毒瘾。那要是公......


·经侦大队拘留人条件都有哪些
      经侦大队拘留人条件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丈夫重病妻子遗弃索赔多少
      婚姻是一种契约,是夫妻双方对彼此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都必须无条件遵守的,生活中,常会发生因为夫妻一方重病生活不能自理而遭受遗弃,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比如具体丈夫重......


一、单方提出离婚协议书内容是怎么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