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视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哪些情况可以视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1、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比如支付学费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2、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比如治病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3、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未成年人支付侵权赔偿款,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4、未成年人的房产遇合法拆迁,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在不放弃房屋拆迁补偿权利的情况下与拆迁部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而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5、作为监护人的父母需要出售旧房来为未成年人购买新房改善居住条件时,且购买的新房价值等于或大于旧房的价值,而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什么是被监护人
被监护人是指中国法律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侵权诉讼中,被监护人侵权诉讼是其中较为特殊的一类,其特殊之处在于不法加害行为的主体虽是被监护人,但其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却一般由监护人承担。在这类侵权诉讼中,监护人的诉讼地位如何界定。中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也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应将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一起列为侵权诉讼的被告;另一种观点认为,仅列不法加害行为的实施者即被监护人为被告,而监护人则以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从诉讼结果来看,以上的两种观点在判决结果上似乎区别不大,因为一旦法院认定侵权事实成立,都会判令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然而,这样的“殊途同归”并不能掩盖这两种观点之间的矛盾。
侵权责任/被监护人
民法的监护是为了监督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的权益而设置的—项民事法律制度。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见,《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双方,而不是父母中的任意一个,对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未成年的父母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未成年人的父母在民事责任发生之前就已经离婚的,最高人民法院早在《民通意见》第21条做了明确说明:“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我国婚姻法第29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民法通则》第18条关于取消监护资格以及《婚姻法》第23条和36条的规定,可以很清楚地理解立法本意: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仍有监护义务,只是这种权利受到了一定限制,相应的,他(她)的义务也应有所减弱。《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当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时,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看出,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原则上由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共同生活的监护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法院仍应判决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被监护人还没有完全到达民事能力的时候是一定要设监护人的,监护人在监护的过程中是一定要保护好被监护人的所有利益,也要以监护人的利益为优先,所以,哪些情况是视为被监护人的利益也是有明确的规定,哪种方式为被监护人人就用哪种方式。
总结:哪些情况可以视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1、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比如支付学费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2、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建筑业偷税漏税企业所得税怎么办?
建筑业偷税漏税企业所得税怎么办?建筑业偷税漏税企业所得税的话会依照刑法的相关偷税漏税的法条进行处罚,这些企业可能得到的处罚就是被罚款以税费为基础进行标准计算的罚款,甚至还会对相关的......
·深圳厂房征收律师如何处理赔偿问题?
深圳厂房征收律师如何处理赔偿问题?深圳厂房征收律师如何处理(1)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如何赔偿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
·医疗纠纷鉴定法院是怎么要求的?
医疗纠纷鉴定法院是怎么要求的?现代社会医疗纠纷已经成了一个很大的隐患,一方面医者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需要施救的人的不到最好的救治,医疗鉴定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是十分必要的......
·处理方法:
处理方法:1、胜诉之后,如果男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男方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
·县城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县城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订立协议的主体。(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3)补偿安置方式。(4)货币补偿金额。(5)搬迁期限。(6)违约责任。(7)争议......
·新刑法限制减刑的罪犯有哪些?
减刑是在法律执行中常见的问题,对于一些有了一定服刑期且在此期间表现良好的罪犯,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考虑进行减刑的。但是新刑法限制减刑的罪犯有哪些呢?其中包含发生重要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如......
哪些情况可以视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