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鉴定人出庭有区别吗?

  
  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鉴定人出庭有区别吗?
  
  
  民诉和行政诉讼中的鉴定人出庭没有什么区别,都必须遵守相同的法律规范。鉴定人出庭作证是质证鉴定意见,贯彻直接言词原则的前提,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是为了便于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充分发表质证意见,同时为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供保障。鉴定人出庭作证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出庭陈述包括鉴定人的资质,鉴定的具体程序,鉴定意见的理论依据和标准等;二是接受询问。
  
  
  人民法院要为鉴定人出庭提供席位、通道等,依法保障鉴定人出庭作证时的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经人民法院同意,鉴定人可以使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者同步视频作证室等作证;鉴定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由人民法院代为收取。
  
  
  在对鉴定结论的判断和使用应当注意两点:其一,鉴定结论不能因其所具有的科技性而获得预定的证明效力。由于主客观原因的影响和限制,鉴定结论不排除出错的可能。所以还需要对其进行检证。其二,鉴定结论只应回答专业技术问题,不能回答法律问题。
  
  
  二、司法鉴定人员如何出庭质证?
  
  
  1、质证程序的启动
  
  
  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可以由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提起,亦可以由法官提起,但最终决定权在法庭。
  
  
  2、出庭通知
  
  
  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人出庭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法院经审查同意后,应在开庭前三日向司法鉴定人送达出庭通知。
  
  
  3、出庭
  
  
  司法鉴定人按出庭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时间准时出庭,并向法庭提供鉴定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这也可以称之为资格审查程序。首先,审判人员传司法鉴定人到庭;随后,审判人员审查司法鉴定人的身份信息、执业资质等情况;再后,审判长告知出庭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出庭质证
  
  
  申请出庭作证或质证方首先向鉴定人询问,然后由对方询问,法官只在必要时对鉴定人作一些补充性的询问。鉴定人在法庭上必须陈述所作鉴定结论的根据、过程和科学基础,回答相关各方提出的疑问,司法鉴定人在法庭上对案件公诉人、辩护人、当事人、代理人、法官以及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对作为证据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有关问题应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如实回答。
  
  
  5、核对笔录
  
  
  法庭质证完毕后,审判长宣布鉴定人退庭时,鉴定人即可退出法庭并在庭外等候,待庭审结束后核对庭审笔录、签字。鉴定人对质证笔录应仔细阅读,如果没有错误,即可签名。如有错误,提请法官改正笔录。笔录改正后,再签名。
  
  
  鉴定人一般都是与案件没有什么利益关系的人,但是拥有专门的知识技能,能够帮助案件尽快地解决。所以不论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鉴定人的出庭都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司法机关应该完善鉴定制度,加强司法鉴定的监督,防止出现不良现象。
  
  
  
  
总结: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鉴定人出庭有区别吗?民诉和行政诉讼中的鉴定人出庭没有什么区别,都必须遵守相同的法律规范。鉴定人出庭作证是质证鉴定意见,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买了划痕险影响下年费率吗?
      目前在我国小轿车是十分常见的交通工具之一,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了代步工具,一是方便了我们的生活,同时也给交通造成了一系列的影响,车辆的保险是一定要上的,我国规定的就是交强险,另外还有其......


·职务作品在完成多少年内作者以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职务作品在完成多少年内作者以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二年之内是不能使用该作品的;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


·给付迟延的法律定义
      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其构成要件为:1、必须有合法债务存在。2、履行必须是可能。履行是否可能应以履行期限到来时来确定。如果履行期限到来时不......


·合同终止的条件
      实际生活中。会出现很多种类的合同。比如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就是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离婚协议,这一类的.那么,合同终止它无外乎几种情况。首先就是合同已经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都已经履行完合同中......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标的是什么?就是三方之间有争议的对象,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对称。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以独立实体权利人的身份,提出......


·强制戒毒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强制戒毒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鉴定人出庭有区别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