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吊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办理注销手续?

  一、吊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办理注销手续?
  
  吊销营业执照后办理注销手续所需要的资料有:
  
  1.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2. 代码证正本、副本原件
  
  3. 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企业章程和所有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6. 全套财务账簿和历年报税资料、
  
  7. 国税代码章、领购的发票
  
  8. 企业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
  
  9. 企业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10. 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11. 会计账本(总分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
  
  12. 会计凭证(记账凭证)
  
  13. 会计报表(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14. 纳税申报表(近三年的增值税申报表、所得税季度报表、年度报表)
  
  15. 银行对帐单
  
  16. 国税申报方式及密码
  
  17. 地税代码章
  
  18. 发票领购卡、
  
  19. 租房协议(贴印花税)、发票
  
  20. 税控装置密码器及IC卡空白发票
  
  21. 地税网报密码 、个税网报密码
  
    《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百一十三条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二、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营业执照被吊销之后要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注销的程序如下:
  
  首先,要在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申明公司要办理注销,不再经营。同时公司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其内部债权债务、税款、职工工资等情况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清算小组成员要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手续。接下来,就可以依此办理国地税、工商和代码证的注销手续了。其中工商注销一定要在刊登注销公告45个工作日之后方可进行。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法定代表人×××的警示限制”;
  
  2、股东会决议或决定;
  
  3、法定验资、审计机构出具清算审计报告。报告中应载明下列事项:
  
  (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3)已经在ХХ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该报纸应为公开发行的报纸);
  
  4、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5、《指定(委托)书》;
  
  6、营业执照正、副本。
  
  特别提请注意:
  
  1、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2、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3、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4、注销文件需要股东盖章签字(法人股东盖公章,自然人股东本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董事会成员本人签字。
  
  综上所述,企业因为违法的行为被予以吊销执照的处罚后应该及时去办理注销的手续,因为企业在社会上可以存在的根本就是法律经过其资格的审查后授予的营业执照,而企业最基础的义务就是遵守法律的规定,既然违法就只能剥夺其营业的资格了。
  
  
总结:一、吊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办理注销手续?吊销营业执照后办理注销手续所需要的资料有: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2.代码证正本、副本原件3.税务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故意杀人罪辩护方向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辩护方向有哪些?1.从作案工具的杀伤力与危及人命的关系。2.从打击部位分析是否是致命的要害部位,是否足以直接造成人的死亡后果。3.被告人的伤害行为是否有节制。并且,主动停止了伤害......


·三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三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女职工在三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双方合意解除、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解除(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国家赔偿案件能申请再审吗
      在我国,司法公正是我们的追求,但是在司法活动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难免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当发生了冤假错案之后,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需要对于被受害的人给予一定的......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此时守约方就可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此时守约方就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需要注意在房屋租赁当中也是存在这一情况的。那此时房屋租赁违约金该如何计算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


·借款未约定利息因利率发生争议怎么办?
      借款未约定利息因利率发生争议怎么办?可以首先由双方协商对利息进行认定,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即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什么?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什么?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也都在不断的快速变化。有很多国内的大老板想要去国外做生意,而国外的企业家也争相恐后的来国内投资,因此就会有很多的外商股权投......


一、吊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办理注销手续?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