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举证怎么理解?
一、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举证怎么理解?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举证的理解为:首先需要将财产类型进行分类,基本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依据法律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财产分类:
(1)同居前各自已经拥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2)同居期间个人所得,归各自所有。
(3)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或共同购置的财产,是按份共有,按出资比例分配,难以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配。
(4)无法确定属性的财产,推定为按份共有的财产。
二、如何认定同居关系
(一)双方不构成配偶关系,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成为配偶关系,这是与结婚的本质区别。
(二)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专有的除外。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一种准婚姻关系,也可谓是一种合伙关系,按合伙的法律规定,合伙所得应为双方共同共有。当然,下列财产应属个人财产:一方同居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三)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这是双方能够走到一起的一种保证,也是能够继续生活下去的物质保障。
(四)双方无继承关系。一方死亡后,不能继承遗产,只能按相互扶助关系处理,分得适当的遗产。对于抚恤金方面,鉴于其与死者有这种关系,也可适当得到一些抚恤金,以慰藉其伤痛。
三、认定同居关系时如何举证
在同居纠纷案件当中,想将共同生活的全部事实都举出强而有力的证据是根本不可能办到的,但举出必要的、基本的证据是需要的。如:
双方共同出游时的甜蜜、放松的照片(包括不雅的照片),证明双方已经明确关系,并亲密无间;
婚纱照,证明双方已经将对方视为自己的“爱人”或者“配偶”;
接待双方父母共同出游照片,证明双方已经对父母宣称双方之间的男女关系;
在双方日记、通话、短信、邮件、书信中所体现的双方以夫妻相称的称谓及相互经济关系,证明双方之间已经在进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生活;
双方互相代理对方的对外事务(取款、签合同、代交费等),共同投资、共同购置大件财产,为共同生活或对方事务付出劳务或者支出费用的相关证明(证人证言、各种生活支出费用单据等),证明双方已经将对方作为自己的经济共同体对待。
男女朋友的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是有很大不同的,因此在法律上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分割举证也并不像夫妻一般。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分割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实在不能证明是某一方的财产,就会被归为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总结:一、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举证怎么理解?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举证的理解为:首先需要将财产类型进行分类,基本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一、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拘留多久后提请批捕?
一、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拘留多久后提请批捕?1、一般是刑拘以后的3天内提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怎么区分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怎么区分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
·交强险优先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强险优先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一、交强险优先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交强险中是主张优先赔偿精神抚慰金已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最新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
驰名商标主要是指国家关于管理这种商标权利的有效机关,是属于商标类型中的一种,有着一定认定认可的商标。这商标在我国也是属于比较有知名度的品牌,有着比较高的信誉度。国家对这种驰名商标的......
·新刑法关于假释的条款都有哪些?
假释也是释放的一种,罪犯在监狱里有悔改的意识,并且改造良好的前提下,为了犯人以后在社会上的生存,可以提前释放,但是在释放的旗舰不允许再有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关于假释,我国的新刑法又有......
·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担保合同的效力及后果
1.对于在《九民会纪要》发布之前签订的担保合同,债权人虽应按照《公司法》第16条规定对相关公司担保决议进行形式审查,但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为他人提供担保将会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并非......
一、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举证怎么理解?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