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起诉讨债时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甚至是

  起诉讨债时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甚至是拒绝还款时,作为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法律手段来催讨欠款,其中便包括起诉的方式。对于债权人来说,在起诉讨债时要准备哪些材料?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讨债时要准备哪些材料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二、起诉讨债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6、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8、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
  
  10、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实践中,在欠债人拒不偿还债务后,如果您决定通过起诉到法院的方式来讨债,您就要准备好讨债相关的证据资料。因如果证据不足,即使您提起了诉讼,您也会败诉,也就意味着您将追不回欠款。至于债权人在起诉讨债时要准备哪些材料,上文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起诉讨债时要准备哪些材料在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甚至是拒绝还款时,作为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法律手段来催讨欠款,其中便包括起诉的方式。对于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申清工伤认定的主体都?
      申清工伤认定的主体都有哪些一、申清工伤认定的主体都有哪些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一......


·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一、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


·离婚财产分割时注意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时注意什么?(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


·行政许可是什么?
      行政许可是什么意思呢?在我国,要想从事一些行业需要具备相关条件才行,国家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实现对经济社会的宏观调控,从而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利益不受侵犯。简单来说,......


·二手房更名费怎么收取的
      二手房更名费怎么收取的1、营业税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时可以免征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律师费谁付啊?
      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律师费谁付啊?如果交通事故涉及到民事诉讼程序的话,那么律师费用是由请律师的一方来进行支付的。1、拨打120或999急救电话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并可以采取一些恰当的......


起诉讨债时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甚至是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