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要求增加吗

  对于没有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来讲,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这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一经确定,日后是否还能要求增加?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1、抚养费之外增加的适当费用可以再加
  按照规定支付了约定的抚养费外,要是未成年子女有特殊情况的,例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就可适当增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所以实际上,关于离婚后的父母,在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规定确定的内容,不应该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认为每月支付固定数额抚养费后,无需再支付医疗费。
   2、增加的费用需着眼于未成年人的合理需求
  我国规定的抚养费包含教育费、医疗费,应理解为抚养费包含基本的教育费与医疗费,所以,在另行添加费用的时候应着眼于未成年人的合理需求,既排斥奢侈性的抚养费请求,也要避免过低的抚养费给付,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
  对于应当支出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需要兼顾夫妻双方的利益公平,不直接抚养的父母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也应该承担的部分。所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让对方支付超过为孩子利益必须支出的较大数额的医疗与教育费用。
  在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时候,一般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确定的。但日后随着子女的长大,在学习、生活方面的开支增加,那么此时也是可以适当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的。因此,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符合法定情形的时候,也是可以增加的。当然,对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来讲,如果自身的经济条件发生了改变的话,那么也是可以要求适当减少抚养费数额的。要是当事人在抚养费方面产生了纠纷的话,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处理,这样能够较好的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利益。
  
  
  
总结:对于没有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来讲,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这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一经确定,日后是否还能要求增加?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员工在肺炎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员工在肺炎期间被辞退怎么办?员工在肺炎期间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来要求赔偿,病毒期间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只有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的情况才可以合......


·国家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规定相关法律有哪些
      国家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规定相关法律有哪些为加速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趋势,每个城市无一例外的都建立了经济开发区。我们都知道土地是开发不可缺少的谈论话题,下层基础才能决定上层建设,发展的......


·营销非法集资种类有哪些?
      非法集资是没有取得相关部门许可手续的人借用集资的名义骗取社会上的富余钱财的行为,因为非法集资每次骗取的钱财金额数量较大,因此会有很多人铤而走险非法集资,为了不劳而获大量钱财,不法分......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行政诉讼具体该怎么进行?
      工伤这两个字我相信您应该非常熟悉,员工因为在工作的过程当中无故受伤,而遇见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行政诉讼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去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呢?接下来,我们会帮助您对工伤鉴定结果不......


·合同法解释三解读的第三条具体含义是什么?
      合同法解释三解读的第三条具体含义是什么?合同法解释三对现有的合同法作出了新的解释,但最高院所作的司法解释并不是简单对合同法条表面意思的解释,而是对每条有异议的法条进行更深层次地剖析......


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要求增加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