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重婚过错方能分多少资产?

  重婚过错方能分多少资产?离婚案件中,有过错一方在财产分割上比例上肯定会少于没有过错的一方,至于具体比例要根据具体的过错情形由法官裁量,因此过错方的财产分割比例没有具体的规定。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其他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三、如何认定过错?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1、 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 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法的分割处理,涉及到重婚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过错的情况。对于因重婚行为对另一方造成人身权益侵犯的,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赔偿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的重婚事实来判决。
  
  
  
总结:重婚过错方能分多少资产?离婚案件中,有过错一方在财产分割上比例上肯定会少于没有过错的一方,至于具体比例要根据具体的过错情形由法官裁量,因此过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交通警告处罚怎么处理?
      随着开车上路的驾驶者的增多,交通规则问题也成了社会中比较常见的一类问题。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将会受到交警的处罚,轻则受到口头警告,重则将会处以扣分、罚款甚至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交通警告......


·劳动合同书填好的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的?
      劳动合同书填好的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的?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可......


·公司像银行借钱需要公司法人吗?
      公司像银行借钱需要公司法人吗公司像银行借钱需要公司法人吗需要。为了避免章子有问题,有不能证明借贷事情是谁办的话,除了盖章,法人代表要签字,并核实身份和授权。企业银行贷款流程......


·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有哪些
      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有哪些特点?对股权的募集具体分为了公募股权与私募股权,当然针对不同的募集方式,法律中作出的规定也是不太一样的。那您知道私募股权是什么意思吗?而公民进行......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告他?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告他?一、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告他?朋友欠钱不还通过委托律师递交起诉状,起诉他。自己的朋友欠钱不还,还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进行:1、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


·最高院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打击查处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的活动从来就处于高度警惕的状态,只不过更多情况下,还是由于受害者本人没有保持足够的警惕心,就是因为存在着一夜暴富,小投资换取大额......


重婚过错方能分多少资产?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