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诉讼律师与法官回避应该怎样办理

  诉讼律师与法官回避应该怎样办理主审法官若发现所审案件是其妻子、子女等近亲属所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代理的,也应主动申请回避。近日,市中院接市民投诉后,立即出台了相关规范,对法官回避制度所涉及的范围做了延伸,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创“法官近亲属的同事代理案件也应主动回避”的制度,以便使法官更好地保持中立、公正的形象。根据市中院专门下发的《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通知》,要求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回避规定,与律师有亲属、同学、师生等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或虽不影响案件公正审理但容易引起当事人、代理人猜疑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另外,办案人员如发现其近亲亲属(包括:夫妻、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虽未参与其审判、执行案件的代理,但其近亲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代理该案的,也应当主动回避。据悉,这项回避制度在全省法院系统属创新之举。二、工作职责(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审判案件是指法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对案件的审理,以查明案件事实,并适用法律以作出判决的活动。法官除了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以外,还必须依法审查起诉以决定是否立案;依法裁定予以减刑、假释;依法裁定采取诉前保全或者先予执行措施;依法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依法对妨害诉讼者决定给予强制措施;依法解决下级法院之间管辖权争议;依法指导下级法院工作;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等;同时必须办理下列事项:(一)处理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人民法院的院长的其他职责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与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直接相关的,如主持审判委员会;对本级法院已经生效的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者裁定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指定合议庭的审判长;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决定对妨害诉讼者给予强制措施等。另一类是与审判活动没有直接联系的职责,如处理人民法院的日常行政事务。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其他职责主要是根据分工协助院长工作。庭长、副庭长的其他职责也可以分为两类,与审判活动直接相关的如决定合议庭的组成,指定审判长,等等;此外,还负有管理本庭日常行政工作的职责。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其他职责主要是指参加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院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或者总结审判经验。对法官履行职责提供法律保护包括以下方面:1.要依法保障法官具有履行法官职责的职权,保证法官审判案件不受非法干涉。2.要保障法官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条件。3.要保证法官不受打击,防止法官的人身、财产等受到侵犯,或者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和处理。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在审理案件时,应积极的采取回避原则,对自身和我国的法律权益进行保护。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一旦发现相关的案件存在渎职或滥用职权的,应积极的对这类违法人员进行判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总结:诉讼律师与法官回避应该怎样办理主审法官若发现所审案件是其妻子、子女等近亲属所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代理的,也应主动申请回避。近日,市中院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现在购买房屋的其实都知道在计算房屋面积的时候,除了有建筑面积
      现在购买房屋的其实都知道在计算房屋面积的时候,除了有建筑面积之后,还会包括一定的公摊面积。一般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越大,那公摊面积也就会越大。那其中什么是房屋公摊面积呢?这是很多人都搞......


·委托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相信您对于司法鉴定并不陌生。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有可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像人身损害案件、交通赔偿案件等都出现了司法鉴定的身影。司法鉴定可以由个人、也可以由法院委托。那委托司......


·讨债需具备什么条件 如何无借条讨债
      在实务中,债权人由于讨债方式不合法而使自己反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现象时常出现。那么,在法律上,债权人合法讨债一般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比如:要有借款凭证,即借条。但在实践中,债权人没有借条......


·离婚财产车子过户都需要什么手续
      当今时代,虽然人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但是很多人的婚姻问题却不像您想的那么完美,结婚后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感情破裂。对夫妻财产进行争夺的过程当中,像房子车子这样的不动产也是您比较关注......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日如何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日如何确定?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日如何确定?仲裁时效的计算。根据本条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


·借了七分利息的钱不想还怎么办
      借了七分利息的钱不想还怎么办可以和借款人协商,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主张,如果不行诉至法院。利息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


诉讼律师与法官回避应该怎样办理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