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区别
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区别
一、定义
抵押担保,是指不转移对财产的的占有,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担保范围区别
1、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三、合同内容区别
1、抵押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2、质押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物移交的时间性;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四、担保合同生效时间区别
1、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五、担保方式区别
1、抵押担保
(1)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
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②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③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④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⑤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和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
⑥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2)依法禁止抵押的财产
①土地使用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④所人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⑥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抵押时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财产及部门。
①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③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⑤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办理抵押物登记时应提供的资料
应提供如下文件或复印件: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2.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2、质押担保
(1)质押种类
按照质物的不同种类,可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
(2)允许质押的权利
①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②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③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④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通过上述介绍您是否已经明确二者之间的详细区别了呢。简单总结来说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物品是不同的,抵押时需要用不动产,比如房子等,而质押时需要动产,比如股份等。您在选择担保或质保一定要注意查阅您的借贷情况属于上述哪种。除了抵押和质押外,我国的担保形式还有保证、定金、留置等担保方式。
总结: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区别一、定义抵押担保,是指不转移对财产的的占有,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商标没有宽展的后果有哪些?
商标没有宽展的后果有哪些?一、商标没有宽展的后果有哪些?会被注销商标新《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
·需要怎么和服刑人员离婚?
需要怎么和服刑人员离婚?一、需要怎么和服刑人员离婚?与服刑人员诉讼离婚时,其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呢?这需要看离婚诉讼是由服刑人员提出的,还是由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的。(一)服刑人员......
·离婚孩子成年财产分割怎么分配
离婚孩子成年财产分割怎么分配1、父母离婚,成年子女不可以分财产,但是法院判决的时候会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子女归属一方会酌情考虑多分一点财产。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离婚时能否将债务分配一方?
离婚时能否将债务分配一方?离婚时能将债务分配一方,在婚姻法的规定中,属于夫妻间共同的财产的,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离婚......
·老人多大年龄子女应该给赡养费
老人多大年龄子女应该给赡养费只要是父母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收入的,或是生活困难时,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一般是男的年满六十周岁年以上、女的55岁以上,也就是退休的时候。赡养扶助的主......
·河南省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
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区别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