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是多久

  在驾校科目一的考试中有一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是多久的考题,也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交强险保险期间。其实答案很简单:一年。但是很多人对交强险的性质,以及投保交强险存在的特殊情况等相关内容知道的并不多,下面我们以此题来为您普及一下交强险的相关知识。
  
  一、交强险性质
  
  交强险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责任险,但凡机动车要上路,必须缴纳这种险,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保留扣留未交交强险的车辆的权利,并通知车辆所有人补交,还要处罚2倍的保险费罚款。一般来说交强险的保险期为生效后1年的时间。在保险期内,交强险的保险范围几乎包括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交强险实行全国上下皆统一标准的保险条款和缴费数目,不似商业保险有盈利成分。
  
  二、交强险保险期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是1年,但也有特殊情况可以投保短期保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种情况,如果车辆持有人是境外牌照,并且在中国是短期暂留。那么可以缴纳短期交强险;
  
  第二种情况,按照驾驶记录,机动车很久都没有出现上路情况的,那么偶尔出现的时候可以办理短期交强险;
  
  第三种情况,在年检过后鉴定其不需要进行下次年检的可直接报废的机动车,可交纳短期交强险。
  
  总而言之,在中国只有短期出行的机动车辆可以缴纳短期交强险,这种险的保障期限一般是以“月”为单位计算的,保障时间较为灵活,可让投保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投保,省去一些不必要的支出,只是短期交强险办理的事例并不多,究其根本原因是这种投险方式没有得到广泛的认识。
  
  关于“交强险有短期的吗?”可以了解到是有的,而且对一些特定人群而言短期交强险的保障时间灵活变通。车主最好在你之前购买过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而且要选择大型的有深厚资质的保险公司。在购买前要咨询您的保险经理人,看自己是否符合购买这个险的资格。之后就可以放心投保了,注意交强险是基础险种,最好根据自己的需要同时附加一些商业险。这同样也是对周围行人和车辆的负责,不必让自己去应付可能出现的交通纠纷,自然会有专业的保险公司及时前来,替你解决分忧。
  
  正常情况下绝大多数的车主选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若您符合法律规定的上述四种特殊情况,是可以申请短期投保交强险的。这样不仅在您交通出行时对您有更好的保障,还可以在经济上为您节约一笔费用。
  
  
总结:在驾校科目一的考试中有一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是多久的考题,也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交强险保险期间。其实答案很简单:一年。但是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右转弯开错道逆向行驶怎么处理
      右转弯开错道逆向行驶怎么处理一、右转弯开错道逆向行驶怎么处理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


·装饰维修工程质保期法律规定
      装饰维修工程质保期法律规定的有多久一、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


·对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主要是什么
      对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主要是什么一、对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主要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打非法集资的律师说明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非法集资无处不在,近几年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非法集资的手段主要是通过网络来进行,也就是借助网络投资平台诱骗投资者来投资,最后将会直接让投资者损失大量的金钱,那打非法......


·公司法认缴登记制中的注册资本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认缴登记制中的注册资本是如何规定的?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我国的公司制度、公司法也不断改革已完善自身。近来,公司法为应对新生问题做出了一系列的调整。公司法认缴登记制中的注......


·常州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进行社会工程建设的时候,由于工程土地的使用问题往往需要对于农田或是其他类型的土地进行征收。对于征地来说虽然对土地的使用者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损失,但是相关机构也给出了农田征地的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是多久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