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仲裁裁决终局制度?

  什么是仲裁裁决终局制度?
  
  一、什么是仲裁裁决终局制度?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根据我国参加的《纽约公约》的规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可以在其他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二、不予执行
  
  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规定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应当区分《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规定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判行为的。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和撤销的情形在提出当事人、提出请求的期限、法定理由不同以及管辖法院不同等方面有所区分,如果说在进行仲裁时的证据是伪造或者是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裁决,如果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可以申请裁决不予执行。
  
  
总结:什么是仲裁裁决终局制度?一、什么是仲裁裁决终局制度?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犯罪未遂的特点包括了什么
      犯罪未遂的特点包括了什么一、犯罪未遂的特点包括了什么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


·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带什么?
      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带什么?1、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2、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3、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是否要盈利才是侵犯肖像权?
      根据法律规定是否要盈利才是侵犯肖像权?可能您对于肖像权确实有所了解,但是具体的法律保护肖像权的规定却不是很清楚往往在一些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其妙的被他人告上法庭。那么这个时候了解肖......


·司法鉴定轻微伤标准量刑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轻微伤标准量刑标准是什么?受伤根据不同的情况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知道的,但是在生活中,如果发生的受伤是哪一种伤要做司法鉴定,特别是轻微伤一般看起来没有大......


·劳动仲裁程序准备材料是什么?
      劳动仲裁程序准备材料是什么一、劳动仲裁程序准备材料是什么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危险驾驶罪缓刑有什么条件
      危险驾驶罪缓刑条件:危险驾驶罪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要有悔罪表现的可以申请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


什么是仲裁裁决终局制度?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