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期限有哪些规定

  一、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期限有哪些规定1、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的七日以内,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的十五日以内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逮捕,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2、区别检察院公安刑拘期限7日7日或30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批捕期限7日、15-20日一样批捕前总共刑拘期限7 7=14日7 7=14日或7 30=37日。二、执行程序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5.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逮捕执行时,相关的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出具这类逮捕证书,表明自身的合法身份和逮捕证明。在逮捕后24小时内,对这类人员进行审查,如不符合逮捕规定的,还应改变强制措施或释放这类无罪人员,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总结:一、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期限有哪些规定1、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的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怎样的?何为关联,即两者或两者以上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企业之间自然也存在着关联交易的关系,互惠互利、互补互足,公司法规范企业运作,是规范企业的标杆,所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监护人是指所带人吗?
      监护人是您都比较熟悉的一个名词。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知道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就是他的父母。但是对于监护人是怎么样确定的,以及监护人包括哪些是比较疑惑的。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离婚后一方被起诉另一方应该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规定,只要是达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就可以自主选择结婚对象,结婚后,若感情发生变故,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可以与对方协议离婚。离婚后,一方被起诉另一方应该怎么办?一、离婚后一方......


·对于公民骗婚属于诈骗吗?
      对于公民骗婚属于诈骗吗?一、对于公民骗婚属于诈骗吗?如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诈骗罪需要达到数额较大,公安机关才会立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诈骗罪量刑标......


·同居共同财产分割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同居共同财产分割法条规定是怎样的?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多存在于具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


·工厂老板辞退员工合法的情形有哪些?
      工厂老板辞退员工合法的情形有哪些?一、工厂老板辞退员工合法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


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期限有哪些规定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