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右膝内侧副韧带损伤交通事故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一、右膝内侧副韧带损伤交通事故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可以,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二、交通事故伤九级残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城镇标准:16566元×20年×20%=66264元(适用于非农户口和交通事故发生前在城镇工作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农业户口);
  
  农村标准:5622元×20年×20%=22488元;
  
  1、 医药费:根据实院发生计算,请一定保管好票据原件;
  
  2、 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3、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
  
  4、 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5、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长沙为70元/天)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6、 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城镇标准:16566元×20年×20%=66264元(适用于非农户口和交通事故发生前在城镇工作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农业户口);
  
  农村标准:5622元×20年×20%=22488元;
  
  7、被扶养人生活费:(根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起诉时该费用计入残疾赔偿金,不再单列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小孩生活费:
  
  城镇标准:11825年×(18岁-实际岁数)×20%÷2人;
  
  农村标准:4310年×(18岁-实际岁数)×20%÷2人;
  
  老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城镇标准:11825年×20年×20%÷兄弟姐妹人数;
  
  农村标准:4310年×20岁×20%÷兄弟姐妹人数;
  
  8、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9、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一般500至2000元;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1、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为5000至10000元左右。
  
  交通事故也要进行伤残鉴定,因为事故会导致损伤,损伤就需要进行鉴定,从而更加高效的获得赔偿,交通事故不仅仅涉及到伤残赔偿问题,还有误工费,医疗费等所有因为车祸导致的损失,都是行为人应当赔偿的范围。
  
  
  
  
  
总结:一、右膝内侧副韧带损伤交通事故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可以,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有哪些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有哪些区别?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合同诈骗罪定额怎样认定
      利用合同对他人实施诈骗行为的,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或情节严重的,则就会以合同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个数额也可以叫做定额,那么对于合同诈骗罪来讲定额是怎样认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


·信息披露违规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信息披露违规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信息披露违规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


·认定事实婚姻什么时间为界限
      认定事实婚姻什么时间为界限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


·p2p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类型有哪些?
      近年来,在互联网金融领域,p2p网络借贷发展是十分迅速。由于p2p平台提出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较高,很多投资者都热衷于此类投资。而p2p发展中存在很多问题,不少平台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给投资者带......


一、右膝内侧副韧带损伤交通事故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