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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应遵循的规则包括哪些?

  法院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应遵循的规则包括哪些? 一、法院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应遵循的规则是什么?
  1、间接证据必须客观真实。要对收集到的间接证据逐一查证落实,查明每个间接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证每个间接证据本身真实可靠。如提取的物质痕迹是不是犯罪行为留下的,鉴定结论所依据的材料是否可靠等。间接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正确运用推理的基础。如果间接证据本身不可靠,当然不可能做出正确的结论。这个规则对于审查各种证据都是普遍适用的。在办案中的间接证据数量较多,关系复杂,真假并存,这就需要对于每个间接证据反复查证,以确定其真实性。
  2、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这是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的前提条件。要判明各个间接证据与案件的主要事实在客观上是否有内在联系,防止把那些与案件毫无关系的材料,当作间接证据加以收集和使用。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客观联系是多种多样的,它们可能是引起犯罪的原因;是决定、制约犯罪的条件;犯罪造成的后果;是伴随犯罪而发生的情况,等等。由于存在着各种复杂的内在联系,所以仔细地分析它们之间是否具有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要防止把只有表面上的联系当作客观的内在联系,而作为间接证据使用,延误诉讼时间,影响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3、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所有间接证据要环环相扣,协调统一,互相印证,结合起来必须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在这个证据体系中, 各个证据必须互相一致,不能互相矛盾,互相脱节,如果间接证据之间不相符合,互相脱节,就应当通过进一步调查研究,查证清楚之后,才能确定其证明效力。
  4、所有查证属实,准确可靠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证明一个唯一的事实,并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二、间接证据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吗?
  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且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过程比较复杂,因此必须遵循《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只要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的原则。
  综上所述,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是讲究真凭实据的,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法院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应遵循的规则包括间接证据必须客观真实、并且能够相互之间组成完整证据链。只有这样,法院才能根据掌握的间接证据对案件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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