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

  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
  
  一、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
  
  罚款通知单属于通知中的事务性通知,它是上级有关部门就某一个人或一群人在做出违反相关制度后,以上级部门做出的罚款决定以及相关的告诫为内容而形成的一种知照性公文。既然罚款通知属于通知的一种,那么罚款通知单的写作方法就应该参照通知来进行写作。
  
  罚款通知单由通知标题和主送以及罚款通知单的正文组成。各个部分具体的写法我们在下文为您介绍。
  
  1、罚款通知单的标题
  
  罚款通知单的标题一般采用公文标题的常规写法,由发文+主要内容+文种组成。也可以省略发文,由主要内容+文种组成标题。如:《关于×××旷工罚款通知单》
  
  2、罚款通知单的主送
  
  罚款通知单的发文对象比较广泛,因此,主送较多,要注意主送排列的规范性。
  
  3、罚款通知单的正文
  
  该部分主要写发布该罚款通知单的原因及罚款的依据。
  
  4、罚款通知单事项
  
  这是罚款通知单的主体部分,所发布的罚款决定以及对其他人的告诫等内容都在这一部
  
  分中有条理地组织表达。
  
  二、罚款通知单的范文
  
  为了让您对罚款通知单怎么写有一个更为直观的理解,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一个具体的罚款通知单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制造部发生蒸镀掉锅事故的罚款通知单
  
  年月日,公司制造部发生蒸镀掉锅事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经查,此次事故系人为失误所导致。为了规范员工生产行为,提高员工作业责任意识,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现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罚款,以赔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
  
  此次事故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如下:
  
  1、事故直接责任人,200元;
  
  2、事故间接责任人,各100元;
  
  3、 经理、副经理对事故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各50元。
  
  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特此通知。
  
  三、罚款通知单的特点
  
  1、内容的真实性。真实是处罚通知的生命。通知的任何情况、事实都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有差错。
  
  2、目的的告知性。
  
  认真写好罚款通知单非常重要,是否清楚罚款通知单格式关系到该员工对罚款是否能理解,也关系到上级有关部门是不是能完全表达清楚其罚款的决定,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做出的有关罚款通知单的解答,
总结: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一、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罚款通知单属于通知中的事务性通知,它是上级有关部门就某一个人或一群人在做出违反相关制度后,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国家电塔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电塔征地补偿标准一、国家电塔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电网占地赔偿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赔偿。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刑事拘留最短时间多久可以提请批捕
      一、刑事拘留最短时间多久可以提请批捕?刑事拘留最短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一、交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分为三大块,具体如下:(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图片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几类?
      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几类?一、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几类?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四大类型,具体如下:(一)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同一种商品使用注册商标要经过商标权人的同意才可,通常都要支......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质和特征是什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质和特征是什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质和特征是对于住宅和内部的部分享有专有的权利这一特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判刑标准是什么?生产并销售劣药罪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