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人防工程,防护门门框墙是指什么

  人防工程,防护门门框墙是指什么人防工程是战争或者自然灾害的时候给人们提供保护的安全场所。所以人防工程的施工要保障它的安全性,可用的价值要高,一定要坚固才可以,人防工程的施工肯定与一般民用建筑有不一样的地方。那么,人防工程,防护门门框墙是指什么?
  一、人防工程指的是什么?
  人防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坚持城镇战斗,长期支持反侵略战争直至胜利的工程保障。
  二、防护门门框墙是指什么?
  防护墙是能够阻挡冲击波的墙;防护密闭墙是既能阻挡冲击波又能阻挡毒剂渗透的墙;密闭墙是能够阻挡毒剂渗透的墙。人防工程中的某一个防护单元内用于区分清洁区与染毒区的墙通常是密闭墙或防护密闭墙,有防冲击波及防毒要求的则是防护密闭墙,密闭墙就是安装有密闭门、人防门的墙临空墙是与室外直接接触的墙,如楼梯间两侧的墙箍筋都是闭合的,开口箍用于局部洞口两侧加密,或结构洞口与建筑洞口不符时增加的套子。首先要注意材料的选择,必须选择混凝土浇铸,并且钢筋在焊接处要焊牢。其次,对于管线材料的厚度也有要求,对钢板也有厚度要求。最后,安全施工应当有事前教育,事中跟踪,事后归档的工作。
  三、人防工程施工注意事项 :
  防空地下室施工须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等有关设计和施工规范施工。施工图须按人防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方可施工。结合施工现场检查情况,本文将以土建、安装及安全施工三个方面具体阐述在实际施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综合上文中所述,关于“人防工程,防护门门框墙是指什么”的问题,您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因为人防工程防护密闭墙的重要性,所以关于人防工程防护密闭墙的穿墙孔洞应如何留置一定要严格按照工程验收标准来执行。在进行穿墙打孔的时候一定保证施工结束后防护密闭墙的密封性,已达到使用标准,保证人防工程防护密闭墙正常功能的发挥。
总结:人防工程,防护门门框墙是指什么人防工程是战争或者自然灾害的时候给人们提供保护的安全场所。所以人防工程的施工要保障它的安全性,可用的价值要高,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检察院批捕拒执罪的规定是什么?
      一、检察院批捕拒执罪的规定是什么?检察院批捕拒执罪的规定是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来进行处罚。该罪由公安机关侦查,当然起诉是由检察机关进行,判决当然是由法院作出。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


·一、一年期劳动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一年期劳动合同范本怎么写?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


·行政记过处分有什么影响?
      行政记过处分有什么影响?公务人员被行政记过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记过处分满12个月后,应解除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


·犯罪未遂可以免除处罚么
      犯罪未遂可以免除处罚么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犯......


·交通事故损害的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损害的计算标准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受害人在60-74......


·其实我国现在就是已经进入到了一个老年社会的
      其实我国现在就是已经进入到了一个老年社会的,随之暴露出来的各种社会矛盾尤其是在养老的这方面也越来越多。现在有很多的老年人甚至在到了一定的年纪以后,自己甘愿选择到敬老院的这些机构去生......


人防工程,防护门门框墙是指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