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重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上限是多少?

  找工作时人们通常都很关心福利问题,除了基本工资外,重要的保障就是五险一金了,与每个人的生老病死住都关系密切,但由于各地比例可能有上下浮动,所以重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上限是多少很多人可能并不了解,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重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上限是多少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另外,城镇职工的大额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缴纳,职工个人每月缴费2元;
  
  3、失业保险方面,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4、 ?工伤保险缴纳比例则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划分单位缴费比例0.5%-4.8%之间,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也不缴费。
  
  5、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指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金额的缴存比例。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7%,有条件的单位可提高到15%。根据最近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调整为12%。
  
  二、重庆社保缴费比例
  
  城镇职工缴费的基数最高为上年度社平工资300%,最低为社平工资60%
  
  个人身份参保的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
  
  三、重庆社保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缴费的基数: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756元,下限为2552元(参考数据)
  
  个人身份参保的月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上限为4252元、下限为2552元(参考数据)
  
  重庆市明年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敲定。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对我市2015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城镇职工缴费的基数最高为上年度社平工资300%,最低为社平工资60%,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
  
  综上可看出,在五险一金中,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各不相同,而重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上限每一年都由社保局进行更新,也就是核定社保基数,重庆市最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每月上限为12756元,更多详细数据可在当地社保局进行查询。
总结:找工作时人们通常都很关心福利问题,除了基本工资外,重要的保障就是五险一金了,与每个人的生老病死住都关系密切,但由于各地比例可能有上下浮动,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的权利有哪些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哪些权利,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又有哪些?我们知道,权利的享有对应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业主作为房屋的所有者,对自己购买的房屋在交付使用以后的管理活动中同样享有权利......


·土地承包权重复获得时该如何处理
      土地承包权重复获得时该如何处理一、确认各承包协议(也可口头)的效力对于农村承包土地互换双方在未签订书面合同,土地互换期限及具体内容约定不明、土地互换未报发包方备案等情况下达成的土地......


·怎么区别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
      最突出的区别就是犯罪主体不同。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单位受贿罪是单位犯罪,受贿罪是个人犯罪,单位受贿罪会对......


·工伤鉴定几天出结果?
      工伤鉴定几天出结果?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


·哪些罪犯不适用死刑,75岁不适用死刑吗
      我们都知道虽然我国在逐渐减少死刑罪名,但是刑法分则中依然还存在着很多可以判处死刑的条款。不过为了实现刑法的正义,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那么,哪些罪犯不适用死刑?其中75岁......


·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例如房产之类的不同产的买卖交易愈加频
      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例如房产之类的不同产的买卖交易愈加频繁,在交易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不动产的发票及相应的税额问题。依法缴纳税费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买卖过程中必须出具相应的发票和......


重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上限是多少?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