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因此,上面的规定比较详细,简单一点说,征地就是永久的,补偿共分青苗、劳动力、土地补偿三项,其中青苗支付给农民,劳动力补偿支付给农民,土地补偿款政策规定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乡政府等),但乡、村是由农民组成的,所以,有的地区也开始拿一部分支付给农民。
总结:《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鄂尔多斯征地补偿价格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内蒙古的鄂尔多斯地区的自然资源是非常的丰富的,但是在过去因为政府的监管不是特别的到位,所以也导致鄂尔多斯发生过非常严重的环境污染的事件。如今,在内蒙古政府的统一监管下鄂尔多斯的......


·没钱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多少钱?
      没钱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多少钱?没有钱也是必须要进行赔偿,按劳动者工资与年限来进行计算。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


·餐饮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餐饮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这是中国法律所规定的重要原则。只是在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合同......


·储蓄卡盗刷犯法以什么罪来进行处罚?
      储蓄卡盗刷犯法以什么罪来进行处罚?盗刷银行卡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数额。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注意刑法196条最后一款)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


·著作权保护的实质作品?
      著作权保护的实质作品有哪些一、著作权保护的实质作品有哪些?(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


·遗嘱继承的范围是哪些,有哪些法律规定?
      遗产作为已经死亡的公民自身的个人财产,遗嘱也是遵循公民的个人意愿的,看似白纸黑字的事情,但是根据遗嘱来继承遗产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各种纠纷问题,我们首先得弄清楚遗嘱继承的范围有哪些......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