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

  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在债务纠纷实践中的运用还是十分频繁的,其不仅关乎债务人、债权人两者的利益,同时也可能影响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区分清楚第三人的撤销权和债权人的撤销权十分有必要。那么,在实践中第三人撤销权有哪些情形?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什么呢?律师我们请您看下面的阐述。一、第三人撤销权有哪些情形关于善意第三人撤销权,《民法典》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民法典》第47条第2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据此,与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法律行为之善意第三人不能决定自己行为生效,但可拒绝其生效,即决定其不生效;此时行使的是拒绝权,为不完全决定权,非撤销权。与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法律行为之善意第三人行为是可不完全决定行为,非可撤销行为。在法理上,与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法律行为之善意第三人行为,属表意不真行为之特殊形式;善意第三人拒绝自己的行为生效,属拒绝表意不真行为生效。该行为之生效可能侵害他人权利,故善意第三人只享有不生效决定权,不享有生效决定权。二、第三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什么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受到以下几点限制:1、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确定之前。如果被代理人已经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第三人则不能再行使撤销权。2、第三人在与无权代理人进行民事行为时必须是处于善意,即第三人不知道无权代理人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是无权代理。如果第三人知道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而仍故意与之进行民事行为,第三人就没有撤销权,而且根据《民法典》第六十六条规定,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要由第三人和无权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3、撤销的内容原则上须及无权代理行为的全部,不能撤销对自己不利部分而保留有利部分,也不允许第三人只撤销其义务部分保留其权利部分,但如果行为内容是相互独立可分的,也可以行使部分撤销权。4、撤销的意思表示,原则上应向被代理人表示,但向无权代理人进行撤销的意思表示应同样有法律效力。另外,撤销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应以具体情况而定。5、撤销权的行使,并不影响善意第三人要求无权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六十六条规定:“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关于第三人撤销权的具体情形以及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问题在上文中我们已经给您详细讲解了。主要是注意行使的时间点是需要在无效代理行为效力确定之前,并且撤销的内容中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只保留有利的部分。在第三人撤销权的具体运用上,如果您还有什么困惑的话建议您咨询网站律师哦!
  
  
  
总结: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在债务纠纷实践中的运用还是十分频繁的,其不仅关乎债务人、债权人两者的利益,同时也可能影响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区分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监狱立功一次能减刑吗?
      一、监狱立功一次能减刑吗?1、减刑:一般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2、假释:是指对被判处......


·新交规闯红灯扣几分?有哪些规定
      新交规闯红灯扣几分?有哪些规定一、闯红灯扣分情况闯红灯并非全部情况都扣6分新交规中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但并非所有情况驾驶员都会被扣掉6分。若......


·怎么分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
      结婚前,由父母帮忙买房,已经成为了这个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而离婚时房子的分割又成了新的问题。那么通常情况下该怎么分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中,遗产是比较难认定的,那继承......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是怎样的?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是怎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


·自然人的名誉权是财产性的吗?
      自然人的名誉权是财产性的吗?自然人的名誉权不是财产性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


·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在案件诉讼阶段,除了一些特定情况下,诉讼一般不会无缘无故的进行中止。因为案件进入到庭审阶段以后,案件的进展可能就不由当事人来进行决定了,我国法......


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