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五险一金在现代社会已经涉及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到人们的生

  五险一金在现代社会已经涉及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到人们的生老病死,因此现在劳动者在参加工作时,最关心的就是五险一金的缴纳情况,五险一金是单位按照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给员工的一种基本福利待遇,五险一金的缴纳每一年每个地方都有所不同,下面为您介绍,2017年廊坊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一、五险一金
  1、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要求,公积金,是根据企业效益而定,效益不好,可以自己确定比例,不属于社会保险范畴。
  二、廊坊市五险一金的作用:
  1、养老保险是为了老有所养,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退休金;??
  2、医疗保险是职工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
  3、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
  4、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
  5、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支付医疗费用或者赔偿有关工伤待遇的;
  6、住房公积金是住房改革,企业和劳动者各缴纳一定的住房基金,符合提取条件可以提取,也可以再购买商品房时享受更低的住房贷款利息,减轻劳动者经济负担。
  三、2017年廊坊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5、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6、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廊坊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多少?通过上述文字,我们在此总结,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一般都是企业单位缴纳大部分,员工自身扣除一部分工资缴纳。五险一金的作用很大,很少的投入就可以起很大的作用,因此单位和员工都要重视五险一金的缴纳,国家有明文规定,单位必须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因此单位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不缴纳。
  
  
  
总结:五险一金在现代社会已经涉及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到人们的生老病死,因此现在劳动者在参加工作时,最关心的就是五险一金的缴纳情况,五险一金是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民事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一、民事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


·全员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现如今的工地施工,城市建筑,遍地可见,工程这么多,不可避免的是一定会有存在问题的工程,或是质量,或是工程等等。如果出现了工程的问题,也不要慌张,重要的是如何解决,先从哪些开始,避免......


·离退休人员抚恤金能否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
      离退休人员抚恤金能否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


·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若劳动者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企业单位领导人不确定其受到的损害是否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导致的,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做工伤认定,对于劳动在限定期限内向当地社保局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工伤认定......


·被无故辞退员工该做哪些准备维权?
      被无故辞退员工该做哪些准备维权?写一份申请书,带着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到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申请书也可以到了那现写。无故辞退维权途径:维权途径之一:协商。劳动争......


五险一金在现代社会已经涉及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到人们的生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