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收益权的问题
存单质押收益权的问题 收益权标的物的范围界定 收益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权利质押是指以出质人提供的财产权为标的而成立的质押。史尚宽先生认为,“权利质押谓以所有权以外的可让与之财产权为标的之质权。”权利质权的目的在于权利人通过取得入质质权的价值,实现债权的优先受偿。因此,权利质押的标的物应是可让与的除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利。按照我国《担保法》第 75条的规定,可以作为权利质权标的物的主要有以下权利:1、证券债权,包括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包括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从这一规定可知,担保法调整的权利质权主要是证券质权、股份质权、知识产权质权及其他质权,而未直接规定收益权质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7条规定:“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按照担保法第75条4项的规定处理。”据此解释,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可以纳入到担保法第75条4项所指的其他权利中,作为权利质押的标的。那么,其他的收益权,比如电信收费、农村电网收费权能否作为权利质的标的呢?
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第13条明确规定:“扩大以基础设施项目收益权或收费权为质押发放贷款的范围。继续办好农村电网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开展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业务,创造条件逐步将收费权质押贷款范围扩大到城市供水、供热、公交、电信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对具有一定还贷能力的水利开发项目和城市环保项目(如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探索逐步开办以项目收益权或收费权为质押发放贷款的业务。”联系到审判实际,涉及这类收益权的权利质押纠纷日趋增多。最高院副院长李国光在民商事审判六大经济热点案件审判原则答记者问中谈到了收费权质押的法律适用问题。他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7条规定可以设定质押的收费权为公路收费权,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的收费权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电费收益权可以设定质押。鉴于不动产和自然资源、能源上的金钱收益权的收益比较确定,操作也切实可行,因此,为了扩大公益事业融资渠道,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保障银行资产安全,人民法院应当认可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电费收益权的权利质押形式。鉴于收益权质押已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并得到相关规章的认可,所以,收益权作为权利质,不但是我国今后担保法完善的内容,更是审判实践中研究的重要对象。《担保法》第75条规定的“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这一补充性质的规定给予经营权、收费权作为可以出质的权利留下了法律空间或法律依据。仔细分析收费权的特点与《担保法》规定的三类可以设质的权利,它们都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即均属财产性权利,具有可让与性和适于质押,因此收费权可以被列入第4款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我们为您整理关于存单质押收益权的问题,希望对您今后遇到有关的问题会有所帮助。结合我国审判实践及相关规定办法的精神,我们认为目前存单出质收益权包含:1、公路收费权、农村电网收益权和移动电信收费权。如果您还想了解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来获得解答。
总结:存单质押收益权的问题收益权标的物的范围界定收益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权利质押是指以出质人提供的财产权为标的而成立的质押。史尚宽先生认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猥琐未成年少女怎么判
猥琐未成年少女怎么判对于猥亵,我国相关法律是这样解释的:当事人为了满足自己,用除了发生性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例如抠摸、舌舔、亲吻、搂抱、等对受害人实施淫秽行为称为猥亵,当猥亵到达了......
·丈夫死亡后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丈夫死亡后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规定了哪些机构有职权?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规定了哪些机构有职权?现在食品安全问题和药物安全问题越来越多,为了规范这种不良的社会现象。食品药物总局也在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文件中做出了相关......
·挪用资金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
·江苏抚养权问题有哪些规定?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离婚率逐年增高。法定登记结婚的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常常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很多人不清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具体法律规定,下面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
·在我国组合家庭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我国组合家庭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组合家庭指单亲家庭之间互补而组成新的家庭,家庭成员往往较多,关系复杂,矛盾不易化解。如果组合家庭是领了结婚证的,那也是正常的按照夫妻关系来处理财......
存单质押收益权的问题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