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现今社会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通过工作来谋生,

  现今社会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通过工作来谋生,因此找到一个好的工作尤其重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极易发生矛盾冲突,而近些日子以来关于单位未交五险一金而引起的问题也时有发生,怎样进行劳动仲裁也越发引起人们的关注。下面随我们了解下单位没交五险一金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些什么材料或证据?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情况: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申请劳动仲裁条件
  1、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
  2、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3、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4、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5、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以上便我们是关于单位没交五险一金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些什么的解答,为了有效的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当您面对单位未交五险一金情形而想要申请仲裁时,应注意及时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以免错过仲裁期间,并准备相应的书面的证明材料。若您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网站。
  
  
  
总结:现今社会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通过工作来谋生,因此找到一个好的工作尤其重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极易发生矛盾冲突,而近些日子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提交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提交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多久?提交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2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视具体情况而有着不同的期限规定:其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


·经济补偿金中是否含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经济补偿金中是否含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


·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大多时候,行使抗辩权一般是在债务人在合同中对债权人使用的权利。但是想要顺利的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那么,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针对这......


·擅自转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有的人可能在租赁了房屋之后,却无法实际的进行居住,但此时尚未到退房的时间,也不允许提前退房,就只要将房屋进行转租,多数情况都是属于承租人擅自转租。这是要承担一定后果的,那到底承租人......


·小区房被拆后怎么赔偿
      具体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权可更改吗?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权可更改吗?一、离婚协议上的抚养权可更改吗?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


现今社会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通过工作来谋生,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