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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租赁机器还是房屋,在租赁期间可能都会出现需要维修的情况

  不管是租赁机器还是房屋,在租赁期间可能都会出现需要维修的情况,此时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具体应该是由谁来承担呢?是实际使用的承租人,还是拥有所有权的出租人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由谁承担
  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一般都要承担维修的责任。所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对此应有具体的约定。维修的费用一般又出租人负担,不过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不当使用而造成损坏的,虽然出租人也负责维修,但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此外,关于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维修的方式及出租人维修的时间等,也可在租赁合同中具体约定。对于出租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维修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但由出租人承担费用。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出租人无须承担维修责任的情形
  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者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
  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屋是因为出租人未及时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使得房屋未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下,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而致使房屋损坏,对承租人造成了损失的,出租人应依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责任。
  如果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但是出租人在出租时,对该房屋的现状有所隐瞒的,如果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的话,出租人也不能因此完全免责。
  此时,承租人的自我救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当出租人拒不履行房屋的维修责任时,承租人可以先垫付费用自行维修,或者请物业维修,然后向出租人追偿维修费用。为了有效获得补偿,在这个过程中,承租人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如房屋损坏情况、损坏的原因、维修费用收据,以及曾经要求出租人维修的证据等。
  另外,危险房屋、房屋主体结构损坏应当由市、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员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就房屋租赁来看,在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一般是由出租人承担。当然要是物品是属于承租人自己所有或由于承租人的故意造成了屋内设施的损坏,那么此时具体承担维修责任的人就应该是承租人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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