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武汉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规定

  武汉市由电动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多达两万余起,而电动车本身速度快性能低,再加上部分骑电动车的人们安全意识较低,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一系列因素都导致武汉市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越来越多的电动车交通事故引起了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因而,对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做出了相关规范。那么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武汉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具体有哪些规定。
  武汉市交管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管理的通告》,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今年来,该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伤亡交通事故高达2.1万余起,入夏以来呈上升趋势。
  通告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应靠车行道右侧行驶;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在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路口,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禁止通行高速公路、快速路主线道路等。
  交管部门介绍,发生交通事故后,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以“弱势者”自居,认为机动车理应负全责,但通告强调: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将依法承担经济赔偿等责任。
   (一)私装遮阳棚引发交通事故
  天气炎热,不少车主装了电动车防雨遮阳棚。
  危害:交管部门指出,当有遮阳棚的电动车遇到大型客车、货车时,很容易被机动车掀起的气流刮翻,造成交通事故。在大风天气,由于车棚兜风、超宽和超高所导致电动车方向失控,引发交通事故。
  处罚:将车辆拖至停车场拆除遮阳棚,并按上限罚款200元。
   (二)违法载人引发交通事故
  按照现有法规规定,电动车若要载人,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但是如今街头成年人驾车,后面还坐一个成年人的现象比比皆是,有的还不止一个。
  危害:交管部门表示,电动车本就是按照一人驾驶设计的,如果搭载另一名成人,会增加车身的重量,使得车辆操控性能降低,极容易发生危险。一旦遇上紧急情况,惯性加大,容易因刹车不及造成事故。
  处罚:电动车非法载人一般处以20元罚款。如果是非法营运,则处以3000元罚款。
   (三)不按道行驶引发交通事故
  在武汉,有很多电动车开上机动车道乱穿。在未分离出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许多电动车也不靠边行驶,爱跟机动车“较劲”,对红绿灯更是视若无睹。
  危害:交管部门指出,电动车喜欢走机动车道,导致变道时后方车辆无法预判其行驶路线,极其容易引起擦碰,严重时甚至会引发事故。
  处罚:一旦被交警拦下,罚款20元。
   (四)不挂牌照
  目前,我市已上牌的电动车已接近80万辆,但仍有少部分电动车主没有上牌、有牌不挂牌或者图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车辆。
  危害:没有号牌的约束,电动车更容易无视交通法规,随意穿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逃之夭夭,交管部门很难取证。
  处罚: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上路行驶,或者外地牌照的电动车未在本市登记上路的,责令限期办理登记,并处50元罚款。
  77%事故与电动车有关
  据2012年上半年交管事故部门相关资料显示,武汉市辖区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439起,其中的77%与电动车有关。
   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可简单分为4种情况:
  1、机动车全责。(如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机动车闯红灯等)
  2、双方责任。(非机动车逆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这种情况比较多,责任分级也比较多,如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等)
  3、双方无责。(交通意外事故等)
  4、非机动车全责。(非机动车故意碰撞、剐蹭等)
  6、私了或者公断
  以上便是武汉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的具体规则。交通管理部门做出这项整改的目的也是希望规范电动车在道路上的一些不文明的行为,防止更多的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以保障您的出行安全。希望您在驾驶电动车出行时,也能够遵守规章制度,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总结:武汉市由电动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多达两万余起,而电动车本身速度快性能低,再加上部分骑电动车的人们安全意识较低,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一系列因素都导...#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多少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多少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规定是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的......


·侵犯名誉权的处罚多钱?
      侵犯名誉权的处罚多钱?一、侵犯名誉权的处罚多钱?罚款在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严重程序而定。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


·自首和立功的处罚原则是怎么样的?
      自首和立功的处罚原则是怎么样的?根据现行《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国的自首在量刑中体现为几种不同的处罚幅度。(一)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赔偿许多方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赔偿许多方面的费用。不同的赔偿项目都有各自的计算方法,人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逐一计算然后相加即可得出赔偿的总额。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


·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备案吗
      当地政府为了统计当地人民的就业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该到相应的就业服务中心去备案,相同的,如果解除了劳动关系后也需要及时的删除备案,那么解除劳动关系一......


·一房多卖构成合同诈骗罪吗
      一房多卖构成合同诈骗罪吗一房二卖他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要分开来那个看。因为对诈骗这个定义,它存在一个刑法上的定义和民法上面定义的区别。在刑法上如果这个房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他隐......


武汉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规定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