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证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证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一、一般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简易程序法院指定可以少于30日,当事人协商不超过15日。从收到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次日计算。
  (民诉解释99条,证据规定33条,举证时限规定通知1、2条,简易程序22条,民诉解释266条)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应该补足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
  (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2条)
  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7日。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
  (民诉解释277条)
   二、特殊举证期限
   1、【管辖权异议后举证期限】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
  (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3条)
   2、【法院调查证据反证期间】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提出相反证据的举证期限问题。人民法院依照《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调查收集的证据在庭审中出示后,当事人要求提供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相应的举证期限。
  (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4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30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民诉131条)
   3、【增加当事人举证期限】关于增加当事人时的举证期限问题。人民法院在追加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应当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5条)
   4、【申请延期举证】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可再次提出,延长的期限同样适用其他当事人。
  (证据规定36条,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6条)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法证据期限分为一般的举证期限和特殊情况下的举证期限。这个举证期限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的,但是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认可,且有一个最短期限限制,防止一些事由造成一方不能举证完毕,给双方都保留一个时限。特殊时限一般都规定的比较长,有长达1个月的时间。这些时间规定都是经过长期的实务得出的经验的总结,既尊重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又额外提供了一个科学时限以防双方当时不知道具体需要时限。
  
  
  
总结:民事诉讼法证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一、一般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发生交通事故后
      发生交通事故后,非紧急情况下,一般不要自行垫付医药费。因为如果垫付了,则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和诊疗证明,以此向保险公司和当事人证明以垫付了医药费,并作为想保险公司索赔......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提出实质审查的时间是多久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提出实质审查的时间是多久?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提出实质审查的时间是3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


·假想防卫时防卫过当的情况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假想防卫时防卫过当的情况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在假想防卫案件中,由于过失而造成危害后果的,只有刑法分则中明文规定处罚这种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否则,即使因过失导致......


·常州市近年来城市面貌变化很大,很多老旧小区都被拆迁,政府为了
      常州市近年来城市面貌变化很大,很多老旧小区都被拆迁,政府为了安置拆迁家庭,会建设一批安置房。相比普通商品房,这样的小区在绿化、品质方面有些差距,有的市民想购买安置房作为过渡,那么,......


·如何诉讼追讨欠款 诉讼追讨欠款需提供哪些证据
      债权人在多次讨债无果,债务人就是拒不还钱的情况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追讨欠款,维护自身的合法债权。具体来说,应该如何诉讼追讨欠款呢?为了能够在诉讼中胜诉,债权人诉讼追讨欠款需提供......


·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一般多少
      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一般多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


民事诉讼法证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