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案的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案的程序是什么?一、民事诉讼的程序
  1、起诉、立案、审理、一审判决、执行。
  2、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在执行前,还涉及上诉、二审审理、判决。
  二、民事诉讼的条件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 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确的被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三、民事诉讼包括的方面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
  2、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对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权,应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诉讼,应向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4、《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四、诉讼的时间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有效期为权利人在知道自己权力受到侵害起二年之内。
  民法通则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
  1、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民事诉讼案的程序,民事诉讼都是先要经过起诉,然后立案、审理、判决最后执行,而且民事诉讼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要求,任何的权利都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民事诉讼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因此您要积极及时维权,不要一拖再拖,最后法律也无法帮助维权。
  
  
  
总结:民事诉讼案的程序是什么?一、民事诉讼的程序1、起诉、立案、审理、一审判决、执行。2、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在执行前,还涉及上诉、二审审理、判决。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在我国规定多少钱算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的本质都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给公民个人财产造成的损失,而且有些性质比较严重的经济犯罪直接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生活中有些民众对于经济犯罪的这个概念的理......


·1、签订合同时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


·在我国规定劳动合同入职多久签订?
      在我国规定劳动合同入职多久签订?按规定,劳动合同最迟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


·产品外观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产品外观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1、作者为公民的,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起算。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


·辞退员工不满半年如何赔偿?
      辞退员工不满半年如何赔偿?不满半年被辞退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认缴注册资本增加的股东会决议内容是什么?
      认缴注册资本增加的股东会决议内容是什么?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


民事诉讼案的程序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