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行使对第三人有什么影响?
代位权行使对第三人有什么影响? 代位权行使对第三人有什么影响?
代位权诉讼中的第三人是债务人
《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可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法院也可以通知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参加代位权诉讼。这一规定明确了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是第三人。
如果债务人自愿参加代位权诉讼,其地位应该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首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再提起同一诉讼请求的诉讼,因而债务人不应与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另一方面,就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关系而言,他们并不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因而将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缺乏实体法基础。
其次,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符,也缺乏理论上的根据。众所周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所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全部或部分清求权,而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双方对立,他既不同意本诉中原告的主张,也不同意被告的主张,认为无论是原告胜诉,还是被告胜诉,都将损害他的民事权益。实际上,他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的资格提起一个新的诉讼。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在法定的条件下代债务人提起诉讼有着正当的法律根据,不存在债务人对该诉讼标的的独立请求权问题。因此,对于代位权诉讼,债务人并不具备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构成要件。
再次,认为债务人处于证人的诉讼地位也非合理,因为债务人与代位权诉讼的结果有利害关系,并且要受到判决效力的约束,这一点与证人有着显著的不同。结论是,代位权诉讼中的债务人的诉讼地位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即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审理结果同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就代位权诉讼而言,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的是债务人的权利,因而不管是债权人胜诉还是次债务人胜诉,该裁判结果都与债务人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如果债务人自愿参加代位权诉讼,其地位应该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首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再提起同一诉讼请求的诉讼,因而债务人不应与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充当的是第三人的作用,对于第三人来说,也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具体视情况而定。以上就是我们对“代位权行使对第三人有什么影响?”问题的解答。
总结:代位权行使对第三人有什么影响?代位权行使对第三人有什么影响?代位权诉讼中的第三人是债务人《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可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新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我国社会的建设不断现代化,越来越多的农村也在不断发展建设中,其中少不了对农村一些老旧的房屋进行拆迁,那么农民的房屋遭到拆迁之后,国家会依法对其进行补偿或者赔偿,那么农村房屋赔偿......
·上下班途中心梗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心梗算不算工伤?一、上下班途中心梗算不算工伤?不算,但是如果48小时抢救无效,视同工伤。视同工伤: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
·医疗纠纷鉴定机构怎么确定
医疗纠纷鉴定机构怎么确定根据鉴定权支配力量的不同,鉴定可分为:自行鉴定、行政鉴定、司法鉴定。?1、自行鉴定是公民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委托专业性的检测机构或相关专......
·怎样认定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在世界各个国家都是被谴责和严厉处罚的,为了达到罪刑罚相适应,故意伤害罪的认定非常复杂。那么在中国的刑......
·信用卡境外盗刷责任是谁的?
信用卡境外盗刷责任是谁的?发生盗刷的主要责任人是盗刷人。毫无疑问,当事人之直接责任人,应该由其承担银行卡盗刷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是,问题是,通常情况下,盗刷人往往找不到......
·行政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行政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我们知道,当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是需要原告或者被告给出相关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的观点。那么案件当中的证据种类又有哪些。今天。我们就行政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一一为......
代位权行使对第三人有什么影响?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