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的股息归谁所有?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的股息归谁所有? 一、股权转让后未分配的股息归谁所有?
  在股权转让时,如果未对未分配利润进行约定,实践中极易产生纠纷。为避免争议,双方应转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归属。如果不存在明确的约定,但是在股权转让基准日有合法有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应依照该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此时老股东可以主张请求未分配利润。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的,也没有利润分配方案的,此时未分配利润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理应属于(转让后)股东。但是由于各地司法机关对相关法律理解的差异,这一结论在实践中并不是毫无例外地与司法的实践完全一致。
   二、股权转让后未分配的股息是否需要交纳?
  企业签订附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被投资企业从转让协议签订日至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税后利润,归老股东所有,以后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做出分配决议,将这部分税后利润分配给老股东。对于上述情况,由于老股东在办理股权登记后已经不再拥有所转让的股权,其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这部分收益,应作为老股东股权转让收入额,确认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股权转让有哪些分类?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3、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由此可见,在股权转让进行之前,双方为了避免矛盾,应该将股权转让后未分配的股息归属问题解决掉,最好能写到股权转让协议中。如果没有约定如何分配,那么新老股东都可以就这部分收益提出主张,这样就比较麻烦,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很可能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
  
  
  
总结:股权转让后未分配的股息归谁所有?一、股权转让后未分配的股息归谁所有?在股权转让时,如果未对未分配利润进行约定,实践中极易产生纠纷。为避免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房子合同和收据丢了怎么办
      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再婚配偶死亡遗产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一、再婚配偶死亡遗产继承权规定是什么?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的话,配偶、子女、父母三方中的每个人平均分。(如果没有父母的话),房子是共同财产,一半是女方的,剩下的一半就是女方、女方儿子......


·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


·醉驾又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驾又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


·员工被辞退补偿怎么计算
      员工被辞退补偿怎么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的股息归谁所有?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