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案例

  交通事故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经常见到的一种事故,我国对交通事故中双方的责任认定、责任承担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在交通事故中,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双方在事故中的行为来认定责任。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整理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案例,希望可以让您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案情简介
  2010年9月17日下午,石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市区双南线由南往北行驶,行经双南线与六虹桥路路口由南向西转弯时,遇金某推自行车行走在路口西侧人行横道上,双方发生碰撞,造成金某受伤及自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法查清事故当事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规定的情况,对本次交通事故责任不作认定。金某起诉要求石某赔偿。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因本案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在机动车一方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应认定机动车一方负全责,由石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律师点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和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均在机动车一方。因此,机动车一方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就应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机动车能快速移动,具有较大的危险性,而这一危险性只有机动车才能有效控制。机动车上路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相遇时,应主动让行,并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保持安全距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案例,相信您阅读之后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会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会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查,并向当事人双方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再根据相关的规定结合已得知的事实,对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分别予以认定。
  
  
  
总结:交通事故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经常见到的一种事故,我国对交通事故中双方的责任认定、责任承担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在交通事故中,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


·民法总则第95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第95条的规定是怎样的?可能对于我们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所有的法律体系,民法总则是最为熟悉的,因为毕竟民法总则涉及到的都是我们生活当中的方方面面。比如说对于......


·个人申请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可能您对于司法鉴定,这个问题比较关注的领域就是血缘亲子鉴定。但是实际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除了这种亲子鉴定还存在着一些精神疾病方面的鉴定。这方面的鉴定会涉及到一些案件的审理。那么个......


·a轮融资是注册资本吗?
      a轮融资是注册资本吗?a轮融资不是注册资本,因为实际上这样的一种融资的话,它是对于公司的内部的一个投资,一般情况下在公司认缴了注册资本之后,是需要扩大它的经营范围的,此时就需要进行a轮......


·漳州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漳州位于我国福建,根据福建省近年来的城市规划建设来看,漳州也属于福建省政府重点规划的一个地区。在漳州市当地政府开始拆迁工作之前,想必漳州市范围内的各位公民也非常关心漳州新的征地补偿......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之日是什么时候?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之日是什么时候?一、专利权质押的定义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案例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