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特许经营权质押的条件?

  特许经营权质押的条件? 一、特许经营权质押
  特许经营权质押是指以公路收费权、学生公寓收费权、电费收费权、移动电信收费权、污水处理收费权、自来水收费权、燃气收费权、有线电视收费权、旅游门票收费权等作为质押物获取银行贷款。
   二、特许经营权质押的条件
  特许经营权的质押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特许经营权人作为出质人与债权人订立质押合同。在质押合同中应当明确以下内容,包括:
  1、特许经营权的专门收费账户,在质押后,应当对于收费的专门账户进行设定,控制收费;质押的期限;质权实现的方式。代位行使收费权和完全控制账户,或者拍卖和转让权利;登记和备案;批准,权利往往是政府部门批准或者许可的,质押同样要经过批准;权利转让的限制等内容。
  2、经过批准。特许经营权往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有时带有专营性质。具有非常强的特殊性,对于经营人的要求比较高。质押合同订立前最好征求原有关批准部门的意见,在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再将质押合同送有关部门批准。否则,会影响质押的效力。
   三、特许经营权近期发展状况
   1、固定的特许经营条款。
  几乎所有的特许经营协议都有固定的期限,通常是10年。除非受许人严重不能履行义务,否则大多数特许者在期限到来时都会延期。
   2、发展日程表。
  当受许者获得特定区域或国家或地区特许权--通常称作地区特许或总特许时,特许者通常会坚持受许者履行双方同意的区域发展日程表。这意味着受许者必须在一定年限内开张指定数目的特许店。
   3、知识产权。
  特许经营的主要条款之一是知识产权的使用。大多数特许者对如何使用他们的知识产权都有非常特别和具体的要求。这包括受许者在经营中采用特许者的企业标记。有时为达到统一性,受许者可能被迫向海外购买物品和设备。
   4、次特许的权利。
  获得地区特许或称总特许的权利并不一定有次特许的权 利。这意味着未获得次特许权的受许者只能在其领域直接拥有和经营所有的店铺。可能的受许者非常有必要考虑上述情况并且在谈判早期就提出来。引起许多误解的 原因常常是由于亚洲的受许者对西式特许经营缺乏了解。尽管特许经营的成功率很高,但并不是对所有人都合适。
  在上文中为您解决了在实践中您向银行进行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质押需满足的条件,您如果需要的话可以了解一下。特许经营权质押是企业一种新型的融资渠道,但其中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除此之外,特许经营权收益也是可以进行质押的,您可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总结:特许经营权质押的条件?一、特许经营权质押特许经营权质押是指以公路收费权、学生公寓收费权、电费收费权、移动电信收费权、污水处理收费权、自来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什么情况下公司辞退会给员工补助?
      什么情况下公司辞退会给员工补助?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防止犯过该罪的行为人还是继续犯同样的错......


·关于企业倒闭的原因
      关于企业倒闭的原因中华大地上的企业数不胜数,这些企业企业的萌生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在这些企业中,有的屹立不倒,有的则是未老先衰。那么企业倒闭的原因主要是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


·询问未成年人案件时有什么特殊规定
      一、询问未成年人案件时有什么特殊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不能少于二人,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职人员承办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不能公开批露未成人的姓名、住所和影像。询问......


·侵占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侵占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根据《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2、《决定》第......


·三个人打架轻伤怎么判?
      三个人打架轻伤怎么判?一、三个人打架轻伤怎么判?一个人和三个人把人打成轻伤从法律角度分析并无区别,犯罪嫌疑人均应当依法接受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非法损害......


特许经营权质押的条件?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