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纠纷举证问题有哪些
旅游合同纠纷举证问题有哪些 一、旅游合同纠纷怎么举证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参加旅行社组团旅游,在旅游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要求赔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举证:
1、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请求权基础是旅游合同。
所以当事人与旅游公司所签旅游合同及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旅行社开出的旅游服务费发票、出团通知等,能够证明旅游合同关系的成立。
2、旅行社领队或游艇服务商关于事发经过的书面材料,能证明当事人在旅游过程中受伤的事实及因果关系。
3、医院病历、出院小结、医嘱清单、医疗费发票、鉴定结论(包括伤残等级和治疗休息、营养、护理期限)、鉴定费发票、误工收入减少证明、户口簿或暂(居)住证、工资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保基金结算单、护理人员工资证明等,证明当事人身体受到伤害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及赔偿范围、赔偿标准。
二、旅游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责任
(一)侵权责任
旅行社的侵权行为,旅游者可以基于侵权请求权主张损害赔偿。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因此,因旅行社的侵权行为,造成旅游者精神的严重损害,旅游者在追究旅行社侵权责任时,不仅可以得到财产方面的赔偿,而且可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民事责任的产生,各项民事责任发生冲突的现.在旅游纠纷中,往往会出现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如旅行社提供的交通服务有瑕疵,发生交通事故等;旅行社既违反了旅游合同的相关规定,同时也造成了旅游者的人身损害。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游客如果想要就自己的精神损害提出赔偿,则只能提起侵权之诉。当旅行社既有侵权行为又有违约行为时,旅游者考虑更多的应是两者的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等区别,从而选择有利于自身追偿的法律关系,而不应过多考虑赔偿数额差别问题。就同一事实,同一损害结果,如果因为选择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而得出相差较大的赔偿数额,只能说明法律规范有待修改。因此,在旅行者选择违约责任时,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项。
(三)合同责任下的精神损害赔偿
旅游者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后,因旅行社的过错,导致旅游合同未能履行、未能全部履行,即旅行社对该旅游合同的违约行为。我国《合同法》对此规定了继续履行、违约金等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笔者认为,在旅行社未能如期出团、未按合同规定提供伙食、住宿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可以仅适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救济措施。但旅游是一种特殊的消费方式,如前所述,依据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其赔偿的范围不完全相同,如果在违约和侵权发生竞合的时候,在请求数额上的差别是非常大的。由于诉讼方案的选择不同,造成实质的赔偿效果不同,显然是不公正的。这种通过诉讼技巧的选择不同,而获得不同的救济显然也是不符合法律所追求的实质上的正义。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旅游合同纠纷举证问题。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就应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旅游者应积极地搜集相关的证据,如旅游合同、住宿凭证等等,只有证据充足,才能使自己胜诉的机率大大地增加。
总结:旅游合同纠纷举证问题有哪些一、旅游合同纠纷怎么举证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法院拍卖车通知本人吗
一般来说会通知车主。法院拍卖就是指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法院拍卖前应当通知当事人。《机......
·社保部门不认定工伤该怎么办
社保部门不认定工伤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
·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可以吗
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可以吗?在破产重整期间进行股权转让,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我们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的。那么,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是否合法呢?破产重整的法律......
·拾得遗失物属于不当得利吗
拾得遗失物属于不当得利吗?对于拾得的遗失物,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拾得的遗失物我们应当及时的归还,不能占为己有,拾得的遗失物也要区分它是不是无主物,如果是无主物,那么你可以占有,因为......
·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催告书的基本内容?
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催告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催告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
·盗窃未遂属于盗窃吗
盗窃未遂是指行为人的实施盗窃行为的时候,因为意志以外的因素而导致盗窃行为最终没有完成。那么盗窃未遂属于盗窃吗?此时是否要对行为人定罪处罚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
旅游合同纠纷举证问题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