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管理问题
山东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管理问题一、山东省农村拆迁管理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农民的耕地面临被征收,而被征地农民最为关注的无疑是征地补偿的标准和数额问题。下面就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山东省征地补偿费用的计算依据。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可见根据《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征地补偿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部分组成。而这三部分中占主要比重的前两部分又与被征收耕地的年产值相关。
为了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做到同地同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同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据此山东省政府批准了最新的《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被征地农民可以据此匡算出自己被征收土地应得的补偿额。需要说明的是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不包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且该部分补偿额也并非是全部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要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则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看到这里,估计很多心急农民朋友会有疑问了,以上几块相加,每亩土地的补偿款也不过是几万块最高不过几十万一亩,与动辄上百万几百万的土地拍卖价格相差太远了。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若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也就是说,在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之外,土地出让收益还可以补贴给被征地农民,以做到国务院规定的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里需要提醒农民朋友的是政府拆迁补偿法律法规纷繁复杂,如何从众多的拆迁文件中筛选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需要专业人员的经验判断和专业技巧,所为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二、拆迁补偿方式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拆迁问题我们要用法律以及相关条例使自己利益最大化,了解农村拆迁管理,确定补偿方式,在申请补偿。上述是我们为您针对山东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以及农村拆迁管理条例问题归纳,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想咨询其它问题,可登入网站咨询律师。
总结:山东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管理问题一、山东省农村拆迁管理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农民的耕地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发病危通知书的情形有哪些
在临床医学上,以下患者最易收到病危通知书:1、老年人:很多老人有心脏病、高血压、冠心病及老慢支等陈旧性疾病,一旦发病,病情变化迅速。2、婴幼儿:对于婴幼儿,特别是高烧等疾病,发病迅速......
·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l)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
·遗产纠纷诉讼时效超过两年还可以起诉吗
遗产纠纷诉讼时效超过两年还可以起诉吗?可以。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通过诉讼程序获得人民法院对其民事实体权利保护的权利,即胜诉的权利消灭,但仍然享有提起诉讼的起诉权。因为权利人......
·父母的兄弟姐妹能继承遗产吗?
父母的兄弟姐妹能继承遗产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但一般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也没有合法有效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才可以继承父母......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什么条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什么条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系指公司型企业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人员,以及合伙型企业的......
·异地怎样起诉离婚,诉讼法院的管辖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夫妻感情破裂,双方是可以协商一致去当地民政局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是在异地的时候,一方又想要诉讼离婚,这种情况下,你知道应该怎么办吗?对于异地怎样起诉离婚,我们将在下文......
山东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管理问题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