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代位权执行时效是多少,有什么作用?

  代位权执行时效是多少,有什么作用? 一、代位权执行时效
  1、法律没有规定行使代位权的有效期限,但是根据法理代位权应在你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诉讼时效内行使。
  2、所以,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短期时效为一年;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3、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债权人代位权作用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以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为目的。债权人代位权的产生,以合法债权的存在为前提。
  2、代位求偿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理赔完成之日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必然存在时间差,有可能造成代位求偿诉讼时效的丧失,因此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履行一定的追偿义务,以保障诉讼时效的延续(国外有红线保险条款,保险人在保险单上加印套红色条款,以提醒被保险人注意保全其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3、至于保险人在理赔之前与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第三人的磋商,并不构成保险人代位求偿诉讼时效的中断,因此时保险人尚未支付保险金,不享有代位求偿权。保险人理赔之后当然取得代位求偿权,即使被保险人未履行追偿义务,诉讼时效期间保险人的追偿行为足已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无须被保险人通知第三人权益转让的事实。因而保险人自身及时理赔,尽快向第三人追偿也是保全时效的方法。
   代位权执行时效即诉讼时效,基本诉讼时效为两年,最长可达二十年。代位权对于债权人存在着积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自己的债权。代位权若处理不当,就很容易引发代位权纠纷。还有,关于代位权的知识还有很多,比如代位权的案例等等。读完这篇文章,若您还有哪里不懂的地方,可以直接拨打热线咨询。
  
  
  
总结:代位权执行时效是多少,有什么作用?一、代位权执行时效1、法律没有规定行使代位权的有效期限,但是根据法理代位权应在你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种植胡萝卜承包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种植胡萝卜承包合同书范本怎么写?我们都知道农民可以申请自己的宅基地,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我们还具有向组织申请土地承包的权利。随着农村农业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民有自己......


·民法总则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怎么解释?
      民法总则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怎么解释?我国的民法总则是保障公民基本权益的一部法律。在民法总则中,对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都作了具体的阐述。民法总则对于许多人来说可能显得有......


·商标抢注行为的表现形式
      商标抢注行为的表现形式商标抢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抢注未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


·股权的转让
      股权的转让(一)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二)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三)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万元;(四)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


·虚假诉讼是经侦立案吗?
      虚假诉讼是经侦立案吗?普通的诈骗罪由刑事侦查局管辖,而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诈骗案由经侦部门管辖。《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中明确,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主要管辖下列经济犯罪案件:集资......


·亲戚欠钱拖着不还怎么办?
      亲戚欠钱拖着不还怎么办?一、亲戚欠钱拖着不还怎么办?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


代位权执行时效是多少,有什么作用?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