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抢劫罪加重的类型有哪些?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抢劫罪加重的类型有哪些?1、入户抢劫。
对于“户”的理解。主要有两种观点:其一,认为所谓“户”是指公民私人住宅;其二,认为所谓“户”除公民私人住宅外,还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办公场所,供公众生产、生活的封闭性场所。后一观点主要认为进入其他公共建筑物抢劫,其危害性更为严重,因此应予处罚。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公共交通工具是指供公众使用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所谓公共,即指该交通工具是供不特定人或者多数人使用。对此,有些人认为公共交通工具是指供公众(不特定的多数人)使用的交通工具,因而供单位内部使用的交通工具如工厂学校班车并非是公共交通工具。这一定义来源于对“公共”的不同理解,它实际将特定的多数人和不特定的少数人均排除于公共之外。对于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抢劫行为作加重处理,是由于在此交通工具上所实施的抢劫对于社会的危害更大,对于社会秩序的侵害也更加严重。在刑法将个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抽象为社会利益予以保护时,应当重视其社会性,即重视量的多数性。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所谓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以及除银行以外的其他依法参加金融活动、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用社和保险公司。有的学者将该种情形解释为抢劫金库,人为地将上述规定限定过窄的范围,并不符台立法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3月17日施行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这实际是将同种数罪作为加重情节处理的典型。多次抢劫是指抢劫次数在三次或者三次以上。“多次抢劫”的适用,并不以每次抢劫行为已经既遂为前提,并且只要多次抢劫行为是在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内即可。所谓数额巨大应当认为是指从客观而言其既遂后的实际所得数额,不应当包括所谓以主客观原则认定数额巨大。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这一情节在1979年刑法中就已存在,但至今对此仍然存有争论。作为结果加重犯,上述规定包括过失致人重伤或者过失致人死亡情形,在理论和实务中均受到认可;同时,由于存在着暴力的手段行为,因此,故意重伤也允许被包容其中。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抢劫罪加重的几种类型有了改变,对于抢劫案件中的情况严重的情节案件就需要加重案件的惩罚,这样不仅严惩了犯罪的抢劫犯,也有效的预防了抢劫罪的发生,所以抢劫罪会根据犯罪人当时犯事的情节可以加重罪行,以上为具体的抢劫罪加重的类型,仅供您参考。
总结: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抢劫罪加重的类型有哪些?1、入户抢劫。对于“户”的理解。主要有两种观点:其一,认为所谓“户”是指公民私人住宅;其二,认为所谓“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证据不足不起诉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证据不足不起诉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一、证据不足不起诉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
·知识产权自海关备案后的有效期多长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条,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七年。...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我们不懂的一些事,给你带来不解,让你的生活变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我们不懂的一些事,给你带来不解,让你的生活变得那么的无趣,对于生活中的诸多问题,自己不懂应该努力去了解,本文将问你说明伤残军人抚恤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这个问题对于学......
·一、旷工三天自离会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旷工三天自离会解除劳动合同吗旷工三天自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如果公司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旷工达到三日以上,视为员工自离”,该项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在员工患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公司在员工患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
·犯罪嫌疑人微信盗刷怎么立案
犯罪嫌疑人微信盗刷怎么立案一、犯罪嫌疑人微信盗刷怎么立案?微信盗刷的立案标准是盗刷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盗窃罪立案标......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抢劫罪加重的类型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