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领取,去哪儿领取?

  在我们生活中,几乎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交通警察一般会开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各方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通事故纠纷中是重要的证据。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领取?系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概念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领取?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你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就可以了。
  三、对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一)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第14条: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二)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交通事故双方来说非常重要,我们不用纠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领取这个问题,可以直接去公安局的交通管理部门领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定,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核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在我们生活中,几乎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交通警察一般会开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各方的责任,交通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打架犯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辨别是非的这种最基本的观念生活当中有些人真的是不具备的,而有些人对于所谓的江湖义气却有着自己的一套理解,所以说在自己的所谓的兄弟让帮助打架的时候根本就不带脑子,可能在这些人的脑海当......


·有时候
      有时候,我们在上下班的途中或者是工作期间,因为运气不好,而遭遇了交通事故,还因此而受伤了,那么这种工伤,我们应该如何去索要赔偿呢?工伤交通事故如何赔偿?(一)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的认......


·证人失实的证言侵犯名誉权该怎么处罚?
      证人失实的证言侵犯名誉权该怎么处罚?这个要区分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话依据最新《民事诉讼法》102条规定可能会对做伪证的证人罚款、拘留。若是刑事案件中证人做伪证则可能构成伪......


·遗失物占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得到遗失物后,应该妥善保管,并及时上交公安局,有公安局代为交给失主,或者自行及时交给权利人,千万不可以私自占用,一旦情节严重,就会构成犯罪,即为遗失物占有罪。那么遗失......


·男女分手后婚约财产要归还吗
      婚约财产也就是我们说的结婚彩礼了,这不同于男女在恋爱阶段双方互赠的礼物,毕竟此时的意义不同了,一般将结婚提上了日程的,才会双方协商支付婚约财产。那要是男女分手后婚约财产是否也应该归......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如何区分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如何区分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领取,去哪儿领取?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