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为了更好地实施著作权法,全面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建立著作权代理组织已势在必行,没有合法的著作权代理组织的有效工作,著作权法赋于著作权人的权益都不可能实现。著作权代理组织,就是著作权法第八条所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该条明确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著作权的实施,著作权人与著作权有关系的权利人,可以委托授权给著作者集体管理组织行使;

    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授权后,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授权人工作,实际上明确了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人有关的权利人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关系是行纪合同关系,而非行政管理关系。行纪合同关系,依合同法规定:“是行纪人受委托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财产交易等事务并直接对第三人承受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一个非盈利性组织,实行自收自支;

    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费用收取、监督管理,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总结:为了更好地实施著作权法,全面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建立著作权代理组织已势在必行,没有合法的著作权代理组织的有效工作,著作权法赋于著作权人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无能力支付全部房款,不得不违约需要承担责任吗?
      按照规定,合同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商标侵权了公司会被封吗?
      商标侵权了公司会被封吗?一、商标侵权了公司会被封吗?根据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进行判断。商标侵权有四种,一种是伪造他人商标,一种是在相同或近似产品上注册使用与他人商标产生近似的商......


·营业执照退出股东手续应该怎样办理
      营业执照退出股东手续应该怎样办理公司股东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法院判决解散注销公司、撤资退出、被合并注销等。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特点。......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什么意思?
      实践中,由于患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使用了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而产生的医疗纠纷并不少见,因此,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会给公民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而生产、销售这些不符合标准的医用......


·个人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入罪
      个人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入罪一、个人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入罪依据刑法的规定,非法持有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就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中华人......


·醉驾检察院笔录说什么?
      醉驾检察院笔录说什么?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二、检察院做笔录要做几次?1、法律没有规定,可以不限次数,直到事实查清。2、从司法实践来说,如果是对......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