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征收补偿是怎样的?
鱼塘征收补偿是怎样的?一、鱼塘征收补偿的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金(是给土地所有权人,即该村集体组织);安置补助费(使用人的安置补助费用)、青苗补偿费(参照你们鱼塘的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
(一)土地补偿金 ?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费 ?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二、鱼塘征收补偿的评估方式
对征占鱼塘的补偿,以往的方式是参照耕地(主要是水田)的产值或者在耕地产值基础上提高一定幅度作为鱼塘产值,再结合“两费”的倍数确定补偿价格。而运用收益还原法评估鱼塘设施价格是较为客观、合理的,它也继承了传统的按农业产值结合倍数确定补偿价格的基本理念,但它较此方法更为科学合理。收益还原法不是按以往前三年的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的对原有生产能力的补偿,它是通过科学判断未来市场价格来确定假设在持续经营、最佳使用的前提下,放弃经营所造成的收益损失。它不是基于现在,而是科学合理地模拟未来,并以土地最佳使用方式为条件,体现了预期收益水平,因而更体现了对损失的补偿性。
三、鱼塘征收补偿的面积计算
通常对线路穿越鱼塘的征地面积,一般按水面有形物体的表面积掌握,包括道线、辅路、防浸护堤等,面积直观可确定,但直观所反映的并不是占地的实际。这种方式本身忽视了鱼塘立体结构、水体介质、坝体带来的容积和水位变化、水下养殖生产空间的变化,而解决水下空间的实体变化与水面表象关系必须建立一个合理的水下、水中、水面的转化关系,充分利用水体的可塑性的介质特点。主要方法有两个:
(一)容积比例分摊法
借助地上建筑按各自用途的建筑面积分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作为分摊土地面积的比例系数,将线路沉入式坝体占新形成的现状鱼塘容积的比例,作为分摊水面表面积的比例系数,将所得的面积作为征地补偿面积,即容积比例分摊法。这种方式的数学计算意义必须是梯形结构,而不是矩形结构。
(二)透视反射法
直接以水下坝体的底面积向上投影至水面的投影面积作为占地面积。这种方法符合透视原理,利用鱼塘水深相对较浅,基底可视特点,将水下地表表面积隔水透射,空间换位,重新真实反映水下坝体实际占地情况。缺点是它没有充分利用水体整体性和介质性、变化性特点。
综上所诉,鱼塘征收补偿和土地征收补偿大致是一样的,但也有些区别。毕竟鱼塘和一般土地不一样,鱼塘是立体结构,容积和水下养殖空间都会有变化。在此提醒广大养殖户,由于各个地区的征收办法不一样,所以征收补偿也就有些差异,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政府。
总结:鱼塘征收补偿是怎样的?一、鱼塘征收补偿的标准征收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金(是给土地所有权人,即该村集体组织);安置补助费(使用人的安置补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只有假驾驶证撞人判几年?
一、只有假驾驶证撞人判几年?只有假驾驶证撞人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只要机动车在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那么除有民事赔偿外,还将负刑事责任。在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
·二手房交易陷阱多 八方法快速识别真假产权证
一看封皮。真的产权证封面硬实有纹理,摸起来有凹凸感,颜色鲜艳(深红色),字体纹理清晰醒目。假产权证则封面光滑,颜色暗淡(暗红色),封皮较软;二看纸张。真产权证的内页纸张是采用专业水印......
·企业融资无差异点是指什么
企业融资无差异点是指什么我们知道一个企业的成功壮大是离不开投资的,那么企业融资无差异点是指什么呢?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企业也越来越多,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通过融资的......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多久?
有些人出于谋取私利,伪造假的票证并且倒卖,致使大量假的票证在社会上流通,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但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民众防范假票打击假票的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伪造、倒卖伪造的有......
·离婚后财产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处理的原则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
·出借人为公司法人的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最多见的借款都是出现在个人之见的简单形式之中而不会轻易出现纠纷,但现实中公司作为需要资金用来经营的主体却时常会因为缺少资金而需要向外界借款,此时一般人都会认为公司法人作为代表出面完......
鱼塘征收补偿是怎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