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律师民事诉讼格式文书范本

  律师民事诉讼格式文书范本一、律师民事诉讼格式文书范本
  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案由:交通事故赔偿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签名或盖章)
  __年__月___日
  附:
  1、本诉状副本 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2、证据 份;
  3、其他材料 份。
  二、律师民事诉讼格式文书注意要点
  1、 明确为什么起诉
  老百姓打官司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为什么要起诉?即起诉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感情不合准备离婚,还是别人欠债不还要求债务人还款,或是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要求法院给个公道。从法律上说,就是当事人因何种民事权益被侵害,或因何种事实发生民事争议而向法院起诉。
  起诉的原因直接决定了案件类型,明确为什么要起诉,才能明确起诉的目的和所要达到的诉讼结果。
  2、掌握相关法律规定
  人们常说,要用 “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打官司要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里所提到的 “法律”,既包括如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样的实体法,也包括 《民事诉讼法》这样的程序法。所以,在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写民事起诉状时,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3、巧妙提出诉讼请求
  整个民事起诉状的要点在于如何提出 “诉讼请求”,诉讼请求的内容是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
  诉讼请求的提出要与诉状中 “事实和理由”部分相一致。事实,是你的民事权益被侵害或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的客观事实;理由,是事实基础上按照相关实体法的规定当事人拥有相关权利的依据。
  民事诉讼格式文书对处理案件有很大的作用。在书写民事诉讼书的时候,一定要把案件描述清楚,实事求是,把诉讼的理由以及要求也要表达清楚,同时,申请人提出的请求也一定要合情合理。
  
  
  
总结:律师民事诉讼格式文书范本一、律师民事诉讼格式文书范本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如为单位,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产假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产假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


·什么人可以告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什么人可以告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此......


·车祸人伤保险赔付多少钱?
      车祸人伤保险赔付多少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按致害人是否有责任来划分(注意不是按责任大小来划分):有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


·小程序域名备案是什么?
      小程序域名备案是什么?一、小程序域名备案相关知识网站能访问的条件是:合法域名服务器程序数据库备案,其它几项都弄好了,还需备案通过才行,如微信小程序里填写的域名都需要经过工信......


·车主非司机时何时不担责
      车主非司机时何时不担责(一)首先要看车主是否和司机存在雇佣关系。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则车主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虽然是雇佣关系,但司机不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发生交通事故,而是在办......


·没钱赔偿坐牢出来要还吗?
      没钱赔偿坐牢出来要还吗?一、没钱赔偿坐牢出来要还吗?没钱赔偿坐牢出来要还,情况民事方面的赔偿责任并没有尽到位,所以还需要赔偿,存在以下情况是需要坐牢的:1、拒不执行要坐牢《刑......


律师民事诉讼格式文书范本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