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

  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 (一)夫妻债权债务的理解
  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债发生的原因也称债的发生根据,是指引起债的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债的发生原因,依其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可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规定两大类,前者称为意定之债,后者称为法定之债。
  夫妻之间债的产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以下几种:合同、单方允诺。这两种债的发生及其内容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决定,是为意定之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这三种债的发生及其内容由法律予以规定,属于法定之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夫妻双方同样可以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设立合同之债。这也是夫妻间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加害人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的义务,受害人享有请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的权利。夫妻之间尽管存在特殊的婚姻家庭关系,但夫或妻一方不法侵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同样会产生侵权行为之债。
   (二)夫妻债权债务的划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允许夫或妻有个人财产的存在,有专属于个人的经济支出,在共有财产范围之外,夫妻之间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夫妻财产实行共同共有制,并不妨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个人财产的存在。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同样,夫妻生活中应当允许夫或妻任何一方有专属于自己的生活空间,有专属于自己的经济支出,比如购买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综上所述,夫妻之间共有财产范围内是不能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特别是,我国法律对于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规定很少,再加上公民根深蒂固的传统思维的认知,想要划分各自的财产就显得非常困难。随着人民意识的不断提升,相信在以后对于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会不断完善,如有更多问题,可以咨询为你解答。
  
  
  
总结: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一)夫妻债权债务的理解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债发生的原因也称债的发生根据,是指引起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种类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种类一、合同法中撤销权的种类合同法中撤销权的4大种类:纵观合同法对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


·男方起诉离婚 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协议不成就只能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那么诉......


·其实在生活当中有很多司机在喝酒以后开车都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
      其实在生活当中有很多司机在喝酒以后开车都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有一部分人认为自己的酒量比较大,喝一口或者喝半斤都构不成醉驾的标准。其实按照我国法院针对酒驾醉驾的惩罚之目的,是要求在生......


·注册资本必须实缴的行业有哪些?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


·一、两人都在外地怎么离婚?
      一、两人都在外地怎么离婚?在异地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


·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
      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一、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都有哪些(1)划分依据不同子公司之间是控制与从属关系,分公司之间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2)法人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地位,分公......


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