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当今这个网络化时代,微信的应用是普遍的。之所以能够走进大多

  在当今这个网络化时代,微信的应用是普遍的。之所以能够走进大多数人们的生活,主要原因之一是其有很多实用的功能,例如可以用于转账,支付等等。但是如果防范不够,就有可能被骗。微信被骗,肯定会令人烦恼,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微信被骗报警会立案吗?
  
   一、微信被骗报警会立案吗?
  (一)若个人被骗金额超过2000元及以上,报警才给予立案。
  (二)若个人被骗金额低于2000元,如被骗几十、几百元的报警,警方不予立案。则按盗窃处理,做相应报案记录。
  但是建议去派出所报案,并提供有效证据。当受害人数、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一定数额时,警方也将会立案调查。
  因此,微信被骗报警,能否立案需要看具体的被骗数额。
   二、微信被骗立案标准
  诈骗罪是我国刑罚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罪名,一般诈骗罪立案标准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 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微信被骗报警能否立案,需要看具体的被骗数额。如果数额超过2000元,警方会予以立案调查的;而如果不超过2000元,即被骗数额在2000元以下,那么警方是不会予以立案的。但是如果受害的人数,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的标准,这时警方会予以立案调查。
  
  
  
总结:在当今这个网络化时代,微信的应用是普遍的。之所以能够走进大多数人们的生活,主要原因之一是其有很多实用的功能,例如可以用于转账,支付等等。但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酒驾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
      酒驾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根据造成的实际后果来确定,酒后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负刑事责任,而只要是醉酒驾驶是要负刑事责任的,醉酒驾驶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


·个人怎样申请公租房
      准备好以下材料:本人与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主城区户籍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居住证;已婚人员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还需提供收入和......


·移送管辖是什么意思,要符合什么条件
      移送管辖是什么意思,要符合什么条件相信您都知道,我国的法院是比较多的,从纵向来讲分为了四级,而从横向上看,则各个县市都有自己的法院。而对于一般的案件都是由当地的法院行使管辖权的。而这......


·轻伤二级法院如何调解?
      轻伤二级法院如何调解?可以就相关民事赔偿问题进行调解,但刑事责任还是需要承担的,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应当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不......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是什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如下: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并且要......


·工资8000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8000元工资要交90元的税。按照新个税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


在当今这个网络化时代,微信的应用是普遍的。之所以能够走进大多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